8月29日,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州12县市检察院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第八检察部主任杨启耀主持会议并提要求,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一是找准小切口,做实精准监督。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过程中,要重视以小切口视角来发现线索,针对辖区内高发的问题,还可以依托府检联动,进行资源整合、凝聚多方合力等来做实精准监督。二是重视专项开展,形成常态化监督。本次专项监督行动的开展不是为了实现短时效果,而是要形成监督常态化,促进税收征收规范化,推动国财国土保护。三是多元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办案质效。开展专项过程中,要借鉴其他地州优秀办案经验,在各县市之间也要进行资源共享,结合各辖区实际,参考使用最高检提供的监督模型。在工作中解放思想、取长补短、创新理念,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四是完善办案细节,向高质效案件看齐。案件办理过程中要依法依规,尽可能完善案件来源、现场取证等环节,尽量向高质效案件靠拢看齐,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牢记于心,并践行到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
会议强调,专项监督行动旨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环境、耕地保护的指示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加强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监管,助力环境保护和耕地保护,各县市检察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采取措施抓好高质效办案,确保专项行动落实落地见效、高质高效开展。
大理市检察院、云龙县检察院从案源发现、调查取证、检察建议、沟通协调、跟踪监督等方面,分别交流了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公益诉讼办案经验和做法。
12县市检察院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州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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