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理州检察机关将公开听证作为“检护民生”的重要内容,主动把司法办案过程“晒”在阳光下,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真真切切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的力度与温度。

建强听证队伍,夯实工作基础。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主动邀请等方式,全州两级检察院分层建立听证员库,共选聘人员196名,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涵盖法律、教育、医疗、税务、环保等各行业。将听证员分为“法律型”“专家型”“社会型”等不同类别,根据案件特点和专业领域,以随机抽选为原则、指定为例外,合理确定参会听证员,确保案件听证达到最佳效果。
坚持应听尽听,促进司法公开。充分尊重检察工作规律和特点,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推动公开听证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适用,让社会各界得以通过听、询、评、议的方式参与案件办理,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2023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共开展公开听证857件次,占检察听证总数的91.46%,参与人员达4079人次。
注重采纳意见,提升办案质效。把听证员意见作为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对少数提出不同意见的进行释法说理,努力争取理解和认同。2023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共采纳多数听证员意见案件占比82.28%,多数听证员同意检察机关初步处理意见案件占比86%。如在办理张某某工伤认定纠纷案公开听证中,检察机关充分听取听证员对给予申请人援助的建议后,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前往张某某家中了解实际困难,帮助申请司法救助金3万元,促使其打开心结、息诉罢访,最终“案结事了人和”。

创新方法举措,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开展“12309”检察服务平台、“检调对接”进综治中心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社区矫正执行监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下网格的“两进三下”工作。检察官通过带案下访,直接在基层一线开展公开听证,并邀请四邻八里德高望重的长者、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群众代表等参加,在熟人环境中增加司法温度、减少抵触情绪,确保“小事不出镇、大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工作开展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共就地开展简易公开听证169件,无一执行反悔和再次上访发生。
延伸监督触角,推进社会治理。坚持“已病”“未病”一起治,对听证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能动履职,推进诉源治理、行业治理、社会治理。如在办理杨某某行政申诉一案听证中发现,因社区不再出具祖遗地证明导致数万房屋近6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引起群众严重不满。检察机关主动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协商,推动制定《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上祖遗房屋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的指导意见》,促使该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实现了“办理一案”“规范一类”“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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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案件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