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检察院召开全州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党组关于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的相关部署要求,深入分析形势任务、剖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州刑事检察工作。
会上,巍山县检察院、弥渡县检察院对强化侦监协作、强化“两项监督”和审判监督等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大理市检察院、剑川县检察院作工作汇报,与会人员就此次会议精神及加强刑事检察工作的“三个管理”等方面进行讨论。
12县市检察院围绕刑事检察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分别发言,州检察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并就重点工作提出要求。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莉妮出席会议,总结了今年1至6月的刑事检察工作,并对全州刑事检察下一步工作作安排。
会议要求
● 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牢牢守住案件质量作为刑事办案的“生命线”,在“三个一”方面再发力,从案件提前介入开始就要有敏锐的意识,充分发挥刑事检察的职能作用。
● 刑事检察指导小组坚持实质化、常态化运行,切实加强对刑事检察的统筹协调和对下指导。以深化实质化监督办案为总抓手,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刑检业务态势与共性问题的分析研判和对下指导。
● 加强队伍建设及规范化建设,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人才和制度保障。加大刑事检察人才培养,实行“师徒制”,做好“传帮带”。充分发挥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作用,认罪认罚工作应更加强调真实性、自愿性、合法性。
州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全体人员,各县市检察院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院领导及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