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了一批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和突出个人,大理州检察院马玉琳同志被评为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
这是马玉琳踏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初心,让每一个孩子在她的守护下成长为最好的自己,是她从事这份工作的使命。
作为一名未检人,她深知未检人不仅要站好国徽下的公诉席,更要站好学生眼前的三尺讲台,自己不仅仅是一个法律知识的传播者,更应该是孩子们心中法律的播种者,一次有效的预防胜过千百次的惩处追责,一次有效的制止超越千万次的挽救重生。
在法治宣讲中,她始终坚持用心用情宣讲,义务担任下关一中法治副校长,利用个人休息时间先后到大理州实验中学、云南省建设学校、大理州实验小学等多所中小学义务讲授法治教育课,共有1万多名学生受教。在每一次法治课前,她总是认真准备,根据不同学校学生的不同特点做好相应的课件,反复推敲,反复练习,除了平时认真收集相关视频和资料,还在全州范围内收集典型案例,每一次都力争用学生们最感兴趣的语言和方式讲述,让孩子们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取最多的知识,由她执笔的检察机关致全州中小学教师的2020年新年慰问信在当地多家媒体刊登,受到社会各界、广大师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在疫情期间,她还创新工作方式,率先在全省开展云上法治课宣讲,从法律层面帮助孩子们,更是从国家和民族层面教育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她的目光不仅仅着眼于所在的城区,在她心里更加牵挂的是山区的孩子们,她深知那里才是法律的盲区,那里还有更多渴望知识和保护的孩子,她先后多次赴贫困山区为留守儿童授课,将法治阳光送到大山深处,联合教育部门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开展教师法治教育培训班,培养多名山区完小法治副校长;她还主动协同教育主管部门为大理州500名中小学老师授课,为大理州教育系统推进法治教育打下了基础。
她本人也多次受到各级各部门的表彰,2017年,被评为大理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018年,被评为2013—2017年度大理州政法系统“十佳人民检察官”、大理州第九届职工技术技能竞赛荣获公诉业务标兵及优秀辩手号;2019年,被评为大理州“巾帼建功标兵”,大理州第六届劳动模范。
少年强则国强,她手持法律之剑,心怀正义之心,用心、用情、用爱诠释检察机关最温暖的柔情,照亮每一个孩子成长的路。
(转自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