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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检察机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时间:2020-09-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大理州检察机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大理州检察机关职位且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条件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927(星期天)8:00-11:3014:0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七楼711会议室(地址:大理州兴盛北路小关邑村西侧)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现场提交审核的资料原件(用于现场审核)及复印件各一份(用于留档备查)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学历证、学位证。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0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

3.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可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4.《报名登记表》;

5.所在学校或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7.报考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携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8.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小一寸)纸质版8张和电子版一份;

9.其他证明满足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递补。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未按时与资格复审单位联系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体检、考察或录用等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疫情防控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必须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云南健康绿码”,有序进入办公区,并自觉配合体温测量。“云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超过37.3℃的考生,需要反复测量体温,经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须按相关疫情防控程序处置。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朗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工作人员将对此进行录音录像。

五、其他

(一)相关信息将发布在大理州检察院门户网(http://www.dali.jcy.gov.cn)

(二)资格复审后续工作期间,可能会通过拨打考生报名期间预留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0872-2316963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0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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