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群众评议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机关作风活动的公告
为认真落实州委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要求,根据《2023年度大理州群众评议州直机关作风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决定从即日起正式启动2023年度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您可登录我单位门户网站、“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或在单位办公场所,通过微信扫描评议二维码,对我单位干部职工在履职尽责、作风效能等方面情况作出评价,通过互动平台进行留言。我们将通过网络平台对留言和反映的问题进行回复、处置,定期梳理,立行立改。
评议期间,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设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872—2316951(工作日)。
特此公告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
2023年7月13日



大理州检察院宣传教育办公室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