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典型案例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朝德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0-11-18  作者:  新闻来源:大理州检察院  【字号: | |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张朝德(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大理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朝德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朝德利用担任昭通市水富县县长、县委书记,昭通市委常委、水富县委书记,昭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云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省委台办主任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及伙同他人,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大理州检察院

第三检察部供稿

机关党委编辑

检察长信箱
律师联络平台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举报平台
案件信息公开
12309中国检察网
中国检察听证网
检察新媒体
大理州检察院微信
大理州检察院微信
大理州检察院微博
大理州检察院微博
大理州检察院今日头条
大理州检察院今日头条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