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破坏社会秩序,败坏社会风气,是人类社会的公害之一。云南各级检察机关历来高度重视打击毒品犯罪,依法办理毒品案件,积极融入国家禁毒工作大局,提升禁毒综合治理效能,为推动云南禁毒斗争形势持续向好、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6月24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高质效办好毒品案件 助推全方位溯源治理”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十个典型案例。
其中,大理州检察机关办理的忽某通等3人贩卖毒品、洗钱案入选。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忽某通等3人贩卖毒品、洗钱案
——数字赋能,构筑网络贩毒案件证明体系
关键词
贩卖毒品 洗钱 一案双查 零口供 追诉漏罪漏犯
基本案情
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被告人忽某通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隐讳信息兜售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将购毒者引流至微信、QQ商议毒品交易事宜。忽某通先后共向6名吸毒人员贩卖毒品30余次,合计净重60余克,并安排被告人马某男将部分毒品零包交付给吸毒人员。期间,被告人马某男、马某译将本人微信账号提供给忽某通用于接收和清洗毒资,共计人民币34430元。收取毒资后,三人在不同微信账号间,通过转账、现金与微信资金互换等方式清洗毒资。案发后忽某通为逃避侦查,将作案时使用的手机反复刷机后出售,注销用于作案的微信账号和手机号码。
诉讼及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本案是利用信息网络进行零星贩卖毒品的“零口供”案件,且未查获毒品实物。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电子证据,把查明涉案毒资来源和去向作为网络贩毒案件的切入口,通过“一案双查”发现遗漏罪行和罪犯,监督洗钱犯罪立案2件,追捕漏犯1人,推动全链条打击犯罪。2023年12月14日,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以忽某通等人涉嫌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向大理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3月8日大理市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忽某通有期徒刑十六年;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马某男有期徒刑三年;以洗钱罪判处马某译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上诉后,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在当前信息技术加速融入社会各领域全过程的背景下,检察机关借助科技手段,提升打击治理洗钱犯罪质效,持续解决制约禁毒工作的瓶颈问题。依托数据资源,建立毒品类案数字化办理体系,精准高效锚定审查目标,通过整合不同独立来源的电子证据,全面审查与链条化犯罪行为相关的数字痕迹,从毒品犯罪切入打开反洗钱工作突破口,强力推进对涉毒资产查处和洗钱犯罪打击力度,坚决摧毁毒品犯罪经济基础。
大理州检察院新媒体出品
来源 | 云南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