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杨兴梅
电话:0872-2316961
副主任:王坤
人员情况:检察官2人,杨兴梅、王 坤。检察官助理1人,仁连俊。书记员3人,李娜、张鹏、晏源。
机构职责: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毒品犯罪等重罪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州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