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理三月好风光,满城樱红,铺展开一场春日的盛宴。就在这样一个美丽的季节里,大理州检察院与西南政法大学携手合作,共同搭建了一个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高校与检察机关共建的目的,是为了建立稳固的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保证学生在实习期间能够参与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综合素质,同时也能为检察机关及时获取有关专业信息、职业培训和选拔优秀人才提供便利的条件。
2018年3月8日,来自西南政法大学的七名在读硕士研究生,在带队老师的带领之下,来到大理州检察院,准备开始他们为期三个月的实习之旅。3月12日,大理州检察院在杨永华检察长的主持下召开了欢迎会。杨永华检察长首先向前来实习的同学们表示欢迎,并向同学们介绍了大理州检察院各业务部门的组成情况及负责人。在充分了解每名同学希望到什么部门实习的意愿之后,杨永华检察长安排了每名同学的实习岗位,并指定了每名同学的实习指导老师。
欢迎会后,同学们来到各自的实习岗位,物管工作人员迅速安排了实习同学的办公桌椅,勤快的女同学马上动手打扫起自己的办公室。一名同学当天就参与了实习部门的案情研讨。
通过检、校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进一步促进了检、校双方的发展,达到了检、校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目的。
(延伸阅读)西南政法大学拥有最高法院东盟国家法律研究基地和中国法学会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可与检察机关在相关东盟国家法律查明与适用、域外法律的翻译和研究等方面开展合作。优先为检察机关提供有关涉东盟国家法律适用及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咨询、培训和信息交流。
撰稿人:大理州检察院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 杨昕云
联系电话:13577269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