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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授牌仪式举行
时间:2018-1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省院施建邦副检察长、州政府余其能副州长、州院杨永华检察长分别就检察工作特别是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提出指示要求

  在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评比活动中,我州大理市院、南涧县院、永平县院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1月10日,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深化文明窗口创建战略,根据最高检察院委托,云南省检察院在大理州院举行授牌仪式,表彰大理市院、南涧县院和永平县院。

  授牌仪式由大理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永华主持。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施建邦,州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红卫,州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余其能,州政协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张松,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鲍康,州国家安全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冠铨,省检察院刑事申诉处处长李培新,以及州委政法委、州委群众工作局、州司法局的相关领导,大理市、南涧县、永平县政法委的领导出席此次授牌仪式。州检察院班子领导、专检委、正处级干部和检察干警,大理市院班子领导和检察干警,南涧县院、永平县院的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政治处主任和控申科长,以及其他9个县院分管副检察长、控申科长等共计160人参加了仪式。授牌仪式上,省院李培新处长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决定》,施建邦副检察长、李红卫副主任向获奖单位颁发了奖牌和获奖证书,受表彰单位代表、大理市院王蓉检察长作了表态发言。

  授牌仪式上,省院施建邦副检察长作了讲话,希望全州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以取得的荣誉为新起点,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在提高能力中破解难题,在奋力拼搏中开创局面。施建邦副检察长就今后的检察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指示和要求: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获得最广泛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二要坚持服务大局,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三要坚持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把从严治检的各项纪律要求坚决落实到位,维护检察队伍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四要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进“智慧信访”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服务。

  余其能副州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州检察工作特别是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取得的优异成绩,并就全州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一要倍加珍惜荣誉,更加忠实履职,扎实做好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的各项检察工作,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经济发展再立新功;二要抓好典型示范,深入争先创优,努力使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成为全州传播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典型示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阵地,促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三要继续提升标准,努力再创佳绩,推动全州检察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争创更多更高更新的荣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杨永华检察长就全州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施建邦副检察长和余其能副州长的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创建活动深入。要充分认识文明接待室创建评比活动的重要意义,持之以恒地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坚持把创建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完善组织领导形成创建工作合力,明确任务目标确保创建措施落实。二是把握标准条件,提升创建工作质效。坚持用创建标准和条件指导、规范创建工作,注重优化接待环境,全面畅通信访渠道,认真落实文明接访,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严格规范执法办案。三是抓好改革创新,谱写创建活动新篇。要强化改革创新意识,深入推进机制创新,强化控申队伍建设,加强工作总结和宣传,争取在全省、全国检察机关控申工作宣传中有大理声音、大理特点和大理经验。

 

 

 

 (大理州院控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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