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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推进会
时间:2021-09-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好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对《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相关要求,910日,州检察院召开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推进会,对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任务分解,并就全州检察机关下一步做好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作安排部署。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文润祥,党组成员、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赵莉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由院专职检委委员张晓丹主持。

 

  文润祥就贯彻落实好《审议意见》,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对民营企业服务保障提出四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全州两级检察机关要切实转变观念,主动作为,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为我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二、层层压实责任,以部门为单位抓实落细,加强对基层院指导帮助和监督考核。全州两级检察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形成整体合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涉企涉民营经济案件的审查力度。 

  三、做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全州两级检察机关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把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转化为“为民办实事”成果。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政治领导和检务督察,推动检察服务民企“二十条”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带动业务,促进各项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州两级检察机关要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考虑刑事、民事、行政法律相关规定,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赵莉强调,全体检察人员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中,要深化思想认识,交往有道规范,以实际行动推动构建亲清检商关系和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检商环境,更好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检察服务,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其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州院二级调研员韩小红对贯彻落实《审议意见》措施及任务分解方案作了介绍说明,州院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各自部门职能职责作了交流发言。 

 

转自大理州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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