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及上级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结合州级政法部门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大理州检察机关抓实七项举措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
举措一 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主要领导调整、部门负责人挂职借调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州院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州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确保人员不空、责任不虚。

举措二 及时研究部署。召开党组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及统筹检察业务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视频会议,制定印发《大理州检察机关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及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全州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贯彻落实州委政法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依法保障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任务清单》, 全力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举措三 强化检查督促。州院党组作出部署后,班子成员纷纷前往各基层院实地检查督导,了解基层贯彻落实检察业务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视频会议精神的情况,对发现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确保责任层层压实、工作项项落实。


举措四 依法惩治涉疫情犯罪。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诈骗等涉疫情刑事案件,年初以来,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5件5人,批准逮捕11件11人,不捕1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41件47人、起诉34件36人,一审判决20件20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受理涉疫情线索77条,发出检察建议75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
举措五 抓实常规办案。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办案机制,妥善处理办案与防控的关系,充分运用远程视频技术提讯被告人、出庭指控犯罪、公开听证、接访,未出现因疫情导致案件办理超期的情况。
举措六 建立核酸检测绿色通道。与州卫健委、儿童医院共建核酸检测绿色通道,为因办案需要的同志提供快捷核酸检测。

举措七 强化自身防控工作。安排司法警察负责进出机关人员登记,落实戴口罩、查验健康码等防护要求。购置自动测温仪测量体温,制定疫情应急预案。落实州委州政府要求,督促全体干警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加强机关公共环境和办公区域通风、消毒和卫生保洁。暂停州政法文化教育示范基地、机关活动室、图书室等开放使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落实检察人员外出报备制度。及时采购防护服、口罩等防疫物资,保障办案、安保等重点岗位人员防护装备配备。



转自大理州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