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乡村振兴的结合点”“法治建设如何助力乡村振兴”......在全州上下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之际,结合“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大理州人民检察院以“现场调研+实地研讨”的方式到南涧县举行党组理论中心组2021年第九次集体(扩大)学习。

11月14日上午,在州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崔庆林的带领下,中心组参学人员一行赴大理州政法机关助力乡村振兴创新实践示范基地米家禄村实地调研,借鉴该村乡村振兴工作经验,着力推动全州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等重要讲话精神迈向深入。

大家通过实地参观、听取介绍、互动体验等方式,深入了解了米家禄村推进乡村振兴的主要做法和好的经验。

随后,中心组组织召开座谈会,大家与米家禄村挂联单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南涧县有关部门领导深入交流,交换工作意见。
崔庆林指出
此次观摩学习典型范例,是州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通过学习先进经验促进工作发展。
崔庆林强调
全州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勇于担当、敢于创新,深刻领会党百年奋斗的伟大成就、历史意义,汲取奋进力量,接续奋斗,为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积极贡献检察智慧、检察力量。
崔庆林要求
全州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以及新形势下提出的大理检察“46511”工作思路,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在围绕平安建设严厉打击各类涉农刑事犯罪、围绕服务保障民生需求办好为民实事、围绕提高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围绕“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下功夫、出实招、谋实效。
崔庆林要求
全州检察机关要在法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方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更大作为。一是提高认识,增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聚焦检察监督主业,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重点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三是明确要求,助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州院党组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保留正处级待遇干部、12县市检察院及州院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