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最高检党组关于“质量建设年”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基层刑事检察业务指导,近日,省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刘小湘一行到大理州检察院开展刑事检察相关业务工作专项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省院调研组对大理州检察机关刑事检察相关业务情况及职务犯罪检察总体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座谈交流的方式,分析目前个别案件指标靠后的原因,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和对策措施,进一步提升了条线业务指导的精准性、有效性,为有效改善我州刑事检察相关业务指标和推动职务犯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聚力赋能。

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文润祥对调研组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对相关部门和县市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要以此次调研为契机,对标对表,严格查找问题和不足,加强分析研判,不断推动大理刑事检察横向纵向一体化发展。
要强化监检衔接,切实履行反腐败职能,自觉融入全州反腐败工作大局,确保“三个效果”的充分发挥。
要强化对上请示和对下指导,州检察院各刑事检察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事项要积极向省院对口部门请示报告,同时要加强对基层院的指导,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工作整体提升。

会上,第三检察部主任段艳华就刑事检察相关业务及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作汇报,州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及大理市院、祥云县院、弥渡县院围绕2022年及2023年第一季度以来,刑事检察相关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中关于判处免于刑事处罚、捕后判处轻缓刑、诉判不一、不起诉或撤回起诉、提前介入等情况以及监检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报交流。
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文润祥出席会议,州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及大理市院、祥云县院、弥渡县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