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至30日,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祥带队到大理州调研督导“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姚旺南、州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贾永强、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瑞东,州预未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州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州预未办全体成员参加督导。

调研督导期间,调研督导组在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听取了大理州关于“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对大理州“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了肯定,同时指出了大理州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会后,调研组先后到大理市第七中学、大理市双廊镇中学、祥云县云南驿镇和下庄镇,通过汇报座谈、随机提问、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查看校园内部及周边环境等方式,重点对案件复盘、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一人一档”建档和包保、未成年人保护专员设立、司法机关“两令一书”落实情况、校园安全整治、教职工(临聘人员)入职查询和动态跟踪管理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调研组指出,“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要聚焦“两个清单”,按时按质逐项推动工作落地见效;要彰显责任担当,加强行业监管与整治;要抓实案件自查评查与复盘工作,从严落实好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各项制度;要扎实做好专项台账、数据报送等基础工作,并对优秀的工作做法经验及时提炼、总结,建立长效机制。

调研组强调,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专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强化督导,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对预未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要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力戒形式主义;要将“利剑护蕾”与普法强基等工作有机结合,坚持“三推动”“四检查”“四督导”的工作方法,确保大理州“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调研组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实践要求,自觉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二要持续提升工作质效,以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态度,进一步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压实工作责任,深化业务能力,助推社会综合治理;三要狠抓落实,要加强检察、公安、教育、文旅、市管、工青妇组织等的协作配合,大力推动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切实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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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大理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