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预决算公开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巍山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定信仰、严守规矩,检察政治方向更加坚定。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州委实施细则,在学思践悟中力争做到知信行统一。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州检察院、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检察工作、重要举措落实和重大事项情况20余次,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1名副检察长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扎实开展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走访省州人大代表27人次,收集并办理答复意见30余条。二是夯实检察思想根基。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学习研讨70余次,组织参加政治轮训、业务培训、现场教学、公诉人技能大赛、青年干部培训等活动30余场次,一体提升干警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确定6项重点工作,完成26项任务清单,展现巍山检察担当,实现巍山检察之变。实施党建引领工程,不断规范“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强化党建与检察深度融合,彰显党建工作规范性、特色性。三是突出检察融合发展。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坚决扛起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检察责任,突出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对109件信访案件逐案化解,件件有回复。多举措探索融入基层治理工作模式,制发《巍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两进三下”工作进综治服务中心(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运行联动工作机制》,为10个乡镇综治中心及部分村委会配置集12309检察服务一体机、宣传架、宣传栏于一体的软硬件设施设备,实现检力下沉,基层借助,融入、参与、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2.厚植情怀、主动担当,检察为民宗旨更加彰显。一是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办理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9件13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8件,推行“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两长”联合巡河巡山40余人次,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3场次。积极开展红河源地质公园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专项监督,针对存在问题有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件,达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生态”的效果。二是用最务实举措助力乡村振兴、强化疫情防控。选派干警到红河源担任驻村第一书记,积极开展“我为群众算笔账”专项活动,组织干警入户走访200余人次、开展法治扶贫法律宣传宣讲3场次,召开书记院坝楼宇协商会为群众解决实际诉求3个,投入工作经费3万元,捐物捐款2万余元;助力疫情防控,实行远程提讯、远程具结、远程接访等线上办案100余件次;对“消”字号产品介入监督、送检鉴定,维护疫情期间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三是用最严厉态势惩治涉毒犯罪、强化宣传教育。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35件36人,起诉34件34人。年内派出1名副检察长驻村开展禁毒工作,投入禁毒宣传经费1万元,调研禁毒工作3次,与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县公安局上下联动召开打击毒品犯罪工作联席会2次,重点解决当前毒品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形成工作机制。联合挂钩小围埂村委会到永平小学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手抄报和绘画比赛;联合县委统战部、县禁毒办在永建镇组织中小学生、教师队伍、基层禁毒组织等开展禁毒演讲比赛;有针对性地深入民族宗教场所及学校开展禁毒宣传3场次,多举措扩大禁毒宣传效果,全力巩固毒品整治成果。

3.紧扣大局、保障发展,检察服务理念更加优化。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29件187人,批准逮捕114件14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30件416人,提起公诉283件356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及“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39人,不起诉41人。积极开展以案释法90余件次,对22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7万元,充分释放司法人文关怀。二是全力推进亲清护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多做一些、多走一步”的检察担当护企行稳致远。接待涉民企来访5件,办理涉民企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件,行政违法监督案件2件,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支持起诉案件173件,帮助追回“血汗钱”140余万元。联合成立巍山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深入调研民企发展,对1件情节较轻的涉企刑事案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宣传3次,对16件涉企案件开展专项评查。通过简易听证、诉前磋商、作出整改承诺等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助力企业合法规范经营。三是聚力参与社会治理。及时制定《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命案防控挂牌督办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干警20余人次开展命案防控暨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四个专项行动”、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专项工作更实开展。组织专班专人对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第二版)》完善台账,建章立制。成立消防安全领域“检察蓝”+“火焰蓝”工作协作机制,开展古城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执法监督2次,筑牢古城消防安全屏障。结合“宪法宣传周”等开展法治宣传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5份,全部整改落实到位。300余人次积极投身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服务活动,6名干警组成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定期到社区报到和开展不文明行为劝导工作,形成检察人员服务志愿活动的长效机制。四是倾力呵护万家希望。充分发挥巍山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与时俱进把“金花姐姐”检察法治品牌维护好、发展好。全面贯彻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背景调查38人次,发出督促监护令36份,心理疏导3人次,司法救助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6万元,对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办理未成年人公益诉讼保护案件13件。为经济困难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指定辩护及代理19件次。到山区小学举办“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12名员额检察官深入挂钩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法治宣讲等18场次,充分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

4.恪守公正、深耕主业,检察监督履职更加精准。一是刑事监督持续发力。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着力构建理念共融、工作互促的检警合作共赢新模式。共监督立案11件、撤案11件,纠正漏捕漏诉17人,侦查纠违18件次,审判纠违3件次,提出抗诉2件,提前介入38件次。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办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办理刑事执行监督案件20件,监外执行监督案件29件,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3件。二是民行检察精准破题。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司法救助等措施,努力追求司法公正。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96件。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9件,对3件行政争议案件进行实质性化解。办理的杨某某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和黄某某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经检察官多次上门调查核实、释法说理最终达成双方和解,双方案件当事人分别向本院赠送锦旗以示感谢。三是公益诉讼积极作为。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梯次以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3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76件,民事公益诉讼8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制发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诉前检察建议9份,采纳率达100%。对红河源地质公园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5.紧跟需求,矢志创新,检察改革活力更加迸发。一是推进改革,检察工作有新进展。及时聘任6名特邀检察官助理、9名“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公益保护志愿者、12名听证员,借助外脑智慧提升检察机关办案专业化水平。全方位落实2022年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积极开展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探索多元治理机制,完善相应配套制度。对8件危险驾驶案件,经过考察及组织公开听证,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二是落实责任,检察管理有新作为。贯彻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细化29项工作举措不断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综合提升。严格执行职责职权清单,建立全程制约机制,检委会研究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重大检察事项14件次,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233件,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8次。三是精细办案,检察质效有新提升。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检察官依法规范履职。常态化开展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开展案件交叉评查57件。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93.69%,确定性量刑建议提出率98.7%,量刑建议采纳率98.68%,速裁程序适用率33.66%,案-件比从1:1.26降低到1:1.16。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现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律师参与全覆盖,接受律师申请安排阅卷并提供电子卷宗106件次,听取律师意见371件次。

6.强基固本,夯实基础,检察发展预期更加稳健。一是严守纪律维护检察好风气。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以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察巡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检务督察委员会内部监督作用,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各项检务督察45次。层层续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份,签订“个人廉政承诺书”48份,延续干警廉洁自律优良作风。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的落实,让自觉记录报告落地生根,记录填报34件次。二是接受监督提升检察好形象。通过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视察检察业务、参与案件审查听证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召开检察听证会35次,参与检察活动的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149人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禁毒检察工作得到到院调研的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和省禁毒委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及时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案件流程信息、重要案件信息、生效法律文书,全面营造自觉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三是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检察好声音。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完善新媒体阵地管理、舆情引导处置机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与省、州检察院同步召开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并在全县新闻媒体宣传推广。汲取新时代检察榜样力量,选树8名身边榜样,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广泛传播,用榜样的力量承志前行。将重温入党誓词和铭记入党初心与致敬先辈、传承优良传统有机结合,举办“我们的榜样”经典诵读比赛,高扬精气神,奋勇向前走。四是优化管理塑造检察好队伍。内强干警素质,外树检察形象。1名班子成员参加大理州少数民族培训班,2名干警到州检察院跟班学习,2名干警参加巍山县青年干部培训班,26名干警先后深入西北政法大学、南京审计大学等进行综合素养提升培训,新招录1名在职在编干警和3名聘用制书记员;积极选拔和储备优秀刑事检察人才,举办巍山县第十一届职工技能大赛公诉人业务竞赛,不断提升干警创造力和竞争力,检察梯队不断向好向优迈进。编印《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对临聘人员管理、请销假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规范,对内部安全大检查、思想动态大排查、涉检信访重大敏感案件大清查等工作进一步要求,使制度管人管事落实落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10937762.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90075.62元,占总收入的97.7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7687.29元,占总收入的2.2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0883.59,下降1.36%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导致全年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348.82增长0.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国家赔偿经费收入,上年无此项收入,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206232.41,下降45.4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县级财政保障的退休病故人员一次性丧葬费、抚恤金,2022年无退休病故人员,因此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10786257.32元。其中:基本支出8136850.62,占总支出的75.44%;项目支出2649406.70,占总支出的24.5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77480.78元,下降3.38%,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有退休病故人员一次性丧葬费、抚恤金支出,2022年无退休病故人员,无此项支出,二是本年度非财政拨款资金结转下年16.22万元,相应资金较上年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2215.66,下降1.84%;项目支出减少225265.12,下降7.8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36850.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85418.62元,占基本支出的90.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1432.00元,占基本支出的9.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49406.7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国家赔偿费用支出100589.6,具体用于相关案件国家赔偿支出;检察监督支出1871049.58元,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相关支出;其他检察支出600293.50元,用于国家司法救助、检察机关服装经费、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打击涉烟违法犯罪经费相关专项经费支出;行政运行支出76874.02元,具体用于地方财政保障的合同制人员经费支出、其他县级部门拨缴的禁毒工作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00元,用于退休人员安家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74783.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7%与上年相比增加40056.50元,增长0.38%,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有国家赔偿经费收入,上年无此项收入,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58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国家赔偿支出;

.公共安全(类)支出8990721.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2%。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办公办案所需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检察监督项目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896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缴纳相关支出;

.卫生健康(类)支出492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纳相关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491810.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相关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6000.00支出决算为131583.03完成年初预算的60.92%。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0.00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9695.03占总支出决算的90.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888.00占总支出决算的9.0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888.00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1583.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年初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年初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9695.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8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3%。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决执行无预算不支出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人数,导致本年度“三公”经费小于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367.85增长6.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51.85增长0.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116.00增长215.1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油价上涨等原因导致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略有增加,二是2020年、2021年因疫情原因公务接待骤减,2022年度疫情较上年有所缓和,业务交流学习以及上级检查指导较上年增加,因此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以上原因导致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5辆执法执勤用车保障检察业务工作,如出庭、提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机关调研工作、业务学习交流、工作检查指导督导等相关工作,产生的23接待批次及120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1432.00元,比上年增加69244.64元,增长10.15%,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因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因此按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福利费正常增加;二是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维护日常办公办案运行所需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公车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6498780.81元,其中,流动资产253391.87元,固定资产26031188.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74200.00元,其他资产40000.9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80112.1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33424.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658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0754.5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0754.5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公开12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公开13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一级预算单位公开,我单位无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公开12表-公开19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检察长信箱
律师联络平台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举报平台
案件信息公开
12309中国检察网
中国检察听证网
检察新媒体
大理州检察院微信
大理州检察院微信
大理州检察院微博
大理州检察院微博
大理州检察院今日头条
大理州检察院今日头条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