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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机关)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办理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和领导全州市(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政治建检把讲政治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一是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强化理论武装,多形式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真正融于心、铸于魂、践与行。二是全面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及时部署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制定“两清单一计划”,即: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办案任务清单和争先进位计划,将检察工作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确定检察机关“三件当下事”,即:做好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之事、做好检察蓝守护玉洱银苍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的洱海保护之事、做好信访积案大化解大突破的社会稳定之事,大力推行“典型引路法”。三是全面压实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工作一体推进,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深耕主责主业强化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一是做优刑事检察严厉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普通刑事犯罪部门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052362审查起诉案件40045552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适用认罪认罚审结35134640认罪认罚不起诉461最大限度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认罪认罚工作情况获好评二是做强民事检察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抗诉6受理审查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444提出检察建议425受理审查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80提出检察建议456以弱势群体请求给付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损害赔偿等案件为重点受理支持起诉案件1526支持起诉和促成当事人和解1481三是做实行政检察审查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04提出监督建议175,其中受理协助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监督案件35件、民生民利专项活动监督案件239四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开展“检察蓝守护玉洱银苍”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船舶、港口污染及突出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公益诉讼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行动,“消”字号非法添加专项监督行动,个人信息保护专项监督行动等,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86立案办理846诉前程序办理766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17紧盯人民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热点问题办理案件365积极推进检察蓝+火焰蓝协作机制落实落地与消防部门联合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检查

3.围绕中心工作,能动履职全面融入发展大局。一是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四个专项”(即:特殊群体服务管理专项工作、命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突出矛盾风险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并部署“三个一”工作即:开展一次内部全面安全检查、开展一次干警思想动态全面排查、开展一次涉检信访和在办敏感案件排查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等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危害国家安全案件1件1人危害公共安全案件5259故意杀人、抢劫、毒品案件194242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案6件6人共受理审查起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21062131故意杀人、抢劫、毒品案件246296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案10件12人聚焦社会安定人民安乐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批捕涉黑涉恶案件2人、起诉66。二是主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办理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25245主动融入苍洱一体化保护治理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60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27。三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惩治腐败与纪委监委召开监检衔接工作联席会严格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对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6074人职务犯罪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已提起公诉6483追缴赃款31045820元。积极参与、配合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办理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0件15人,从严惩处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共受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16件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4坚决清除政法队伍害群之马

4.牢记初心使命,坚持人民至上,守护民生福祉。一是积极回应民生关切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群众信访渠道766件信访案件回复率100%检察长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65包案率100%秉持主动作为、应救尽救的理念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77发放司法救助金91.88万元,为困难群众送去司法关怀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批捕涉未成年人案件275人、起诉371对主观恶性不大等涉罪的未成年人不批捕100不起诉134持续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等制度落实。二是全力提升治理能力出台大理检察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导意见十六条”,针对行业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构建检察服务进村社、法律监督下网格常态化司法服务监督机制制定大理州检察机关深度融入大理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两进三下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创新提出两进三下工作机制探索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大理检察版。三是全力做好突出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对涉检信访案件和在办敏感案件进行了6轮滚动式排查截至目前排查出涉检信访案20件在办敏感案件40件均逐案制定三同步工作方案确定包案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全面负责包案化解工作

5.突出强基导向,夯实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基。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注重正向激励兼反向问责对各县市院、各部门及检察人员实施全面、全员、全时考核引导检察办案求极致二是深化检察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加强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全面实行以-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效评价标准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化、常态化两级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2798三是建强基层基础调整充实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州检察院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12县市检察院分级负责落实的1+12制度,建立案件督查专员制度并制定弱院帮扶工作计划,逐步实现“大祥巍宾”示范引领,辐射推动全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局面。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和检察大数据监督工作,成立大理数字检察创新研究中心。充分依托苍洱云平台,建设洱海保护、未成年人保护、虚假诉讼3个法律监督模型探索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大理数字检察之路。综合运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等加强对市域内社情、舆情、公众诉求等监测分析,实现大数据助力检察工作创新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与信息部、检务督查部、财务装备部、政治部派驻机构为中共大理州纪委大理州监委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所属单位为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8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7人(离休0人,退休47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37906116.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802761.22元,占总收入的91.8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103355.19元,占总收入的8.9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12726.34下降2.3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56909.72下降2.6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减少其他收入增加44183.38增长1.44%,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除保障部分合同制人员经费外,其他的办案经费及补助等增加,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38773475.15元。其中:基本支出26964918.07元,占总支出的69.54%;项目支出11808557.08元,占总支出的30.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27790.86元,下降1.09%,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2022年将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从项目支出列入基本支出核算,二是2022年非同级财政保障的司法救助专项经费、打击涉烟违法犯罪经费较2021年减少,整体引起本年度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65253.95增长6.16%;项目支出减少1993044.81下降14.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均为0.00,与上年保持不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964918.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693315.94元,占基本支出的80.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71602.13元,占基本支出的19.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08557.08元。其中:其他检察支出2650974.32元,具体用于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检察机关服装经费、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打击涉烟违法犯罪经费、司法救助专项经费及其他补助办案的相关专项经费支出;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22835.80元,具体用于地方财政保障的扫黑除恶长效常治专项支出及司法救助专项支出;检察监督支出8934746.96元,具体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02761.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76%。与上年相比减少956909.72元,下降2.68%,主要原因分析为办案经费及装备经费减少整体引起本年度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29862846.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1%。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检察业务办公办案所需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检察监督项目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82837.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纳相关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299047.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纳相关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4580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相关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2600元,支出决算为2996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9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6.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23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3.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23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2600元,支出决算为2996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年初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年初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9400元,年初预算为634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235元,年初预算为6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1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决执行无预算不支出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人数,导致本年度“三公”经费小于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0031.14元,增长11.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144.14元,增长7.97%,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大修,油价涨价等原因引起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增加,从而导致本年度三公经费总体增加等原因导致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887元,增长37.10%,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疫情防控逐渐放开,公务接待较上年度增加。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度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疫情放开、油价上涨等因素,引起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小幅增加,整体导致本年度三公经费总体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1辆机要通信用车及11辆执法执勤用车保障检察业务工作,如出庭、提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机关调研工作、汇报案件等相关工作,产生的112接待批次及835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9221.67元,减少151632.73元,下降4.84%,主要原因分析为办公办案防疫物资需求减少等因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略有下降,但基本与上年度持平。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维护日常办公办案运行所需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培训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00250036.36元,其中,流动资产4758928.57元,固定资产87336831.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063026.16元,其他资产2091250.24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22370.2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58636.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5项,账面原值23197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37409.0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1409.0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76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91409.0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9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一级预算单位公开,我单位无此内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公开12表-公开20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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