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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4-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办理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和领导全州市(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与信息部、检务督部、财务装备部、政治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高站位践行检察使命。自觉融入大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既又稳又准办好事关安全稳定的大案要案,又用心用情办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努力确保全州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积极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大理建设,深化反渗透反颠覆反暴恐反邪教工作,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分裂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扛牢强边固防政治责任,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融入检察履职,助力全州拼经济、破困局、开新篇。起诉走私、涉税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围绕苍洱一体化保护治理,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督促修复林地植被。积极投入全州反腐败工作大局,密切监检衔接配合,提前介入监察机关调查职务犯罪案件。

2.坚持法治担当、强化监督,高标准提升检察质效。持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质增效做优刑事检察。充分发挥审前过滤把关和精准指控犯罪作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量刑建议采纳率99%。对刑事诉讼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聚焦虚假诉讼损害群众权益、妨碍司法公信问题,办理虚假诉讼案件,让打“假官司”的不法分子付出真代价。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发出检察建议采纳率100%,推动依法行政。通过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

3.坚持守正创新、能动履职,高水平推进检察治理。针对犯罪结构轻罪化、矛盾纠纷深层化、社会关系复杂化的趋势,主动回应时代需求和人民群众关切,创新机制体系,依法能动履职,有效运用检察力量促进社会治理。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两进三下”推进检察机关“四下基层”走深走实,一线接访群众收集线索,立办案件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紧盯“三下降一扭转”目标,派遣工作队员深入基层普法。深入开展“大理数字检察建设年”活动,依托“数字检察创新研究中心”技术和人才支撑,建立“检察业务大数据可视化分析研判系统”,实现对案件质效智慧分析、流程实时预警、问题精准监督。

4.坚持政治引领、巩固提升,高要求夯实检察根基。一体推进政治建检、业务立检、改革强检、科技兴检、文化育检、从严治检,为检察履职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作风支持、能力支撑。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铸魂,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深化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向州委、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培养过硬专业素能。落实新时代大理检察人才培养规划,以全员轮训、检法律同堂培训、到发达地区跟班学习等方式培训。开展技能比武、检律辩论、庭审观摩等实战化练兵,两级检察院领导带头办案,促进队伍办案能力整体提升。深化领导定点帮扶、部门对口指导、基层检察院结对共建、案件质量专员督导等工作,奋力创先争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8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1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607,448.2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739,448.2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868,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03,058.29元,2.40%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二是本年度年初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三是人员变动导致的行政人员支出工资及五险一金等人员经费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739,448.21元,其中:本年收入26,546,450.21元,上年结转收入192,998.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546,450.2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53,058.29元,2.03%,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本年度年初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二是人员变动导致的行政人员支出工资及五险一金等人员经费下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607,448.2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739,448.21元,其中:基本支出22,666,450.2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1,256.29元,2.54%,主要原因分析为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年初结转资金较上年减少以及人员变动导致的行政人员支出工资、五险一金等人员经费下降使基本支出较去年减少项目支出4,072,99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198.00元,0.95%,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为:项目资金结转较上年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17,986,661.44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92,998.00元,主要用于检察办案业务装备方面的开支,包括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为上年结转资金(转移支付资金)。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3,88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办案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如办案差旅费等办案相关支出,为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18,652.00元,主要用于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49.15元,主要用于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伤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23,775.45元,主要用于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83,634.72元,主要用于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160.00元,主要用于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88,217.45元,主要用于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住房公积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9,231.52元,较上年减少1,568.48,下降0.3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6,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1.4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1次,共计接待588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按照要求逐年压减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及规模,导致公务接待预算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3,231.52元,较上年减少568.48元,下降0.1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3,231.52元,较上年减少568.48元,下降0.1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按照财政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压减“三公”经费,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单位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充分结合大理州人民检察院部门工作重点和工作实际设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建立以财政一体化信息采集申报为主、绩效评价和跟踪管理为辅,第三方机构、专家和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的系列绩效评价体系,定期做好整体支出绩效财务分析,注重项目资金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有效性相统一,努力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提高财务核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产出良好的社会经济效果。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具体情况如下: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本项目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明确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紧紧围绕我省、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努力推动检察机关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全省、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体目标为:1.牢牢把握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2.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积极投入平安大理建设。3.牢牢把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一重要职责,努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4.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宪法定位,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5.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6.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慎捕慎诉少监禁政策,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积极开展好各项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7.着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以洱海保护治理的工作目标要求为中心,着力服务全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大理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8.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通过诉前程序审查、发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推进公益诉讼稳步发展。

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本项目紧紧围绕检察业务工作重点,为检察业务提供综合保障,具体目标为:1.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政治责任,着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2.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一强大动力,坚定不移推动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3.建成一支高效的后勤服务队伍,提高服务的精细化水平,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强化向社会购买服务,高效高质保障检察事业,增加社会就业机会。4.强化自身内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和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和其他群众代表意见建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98,173.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0,921.41元,增幅3.37%,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略有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维护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75,156,225.40元,其中,流动资产4,923,651.52元,固定资产62,882,839.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344,141.80元,其他资产5,592.12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77,410.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83,187.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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