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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4-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办理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综合业务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和省州县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全州检察长会议和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聚焦祥云“滇西一体化产业聚集区、大理(祥云)国际陆港、产城融合新型城市”的发展定位,更加自觉主动地履行好检察职能,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努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祥云新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擦亮新时代检察机关鲜明政治底色。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主题教育的有效措施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在检察履职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持续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对检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工作安排及时向县委、上级检察机关、县人大请示报告。广泛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二是抓实“四大检察”,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职责。主动融入全县发展大局,依法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重点工作,为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祥云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制毒贩毒等犯罪,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检务公开,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强化司法为民,充分体现检察履职办案的价值追求。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牢固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司法理念,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化”优势,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助力监督判决结果有效执行。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依法采取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和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预未办职能作用,着力构建“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努力实现“双下降一底线一扭转”目标。

四是抓实素能建设,展现新时代新征程祥云检察新风采。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压实“两个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加强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自觉接受监督,恪守职能边界,严守案件质量、工作安全和廉政风险三条底线。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抓实专业素能建设,持之以恒建强队伍、提升素能、练好内功,努力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单位财务总收入11,364,460.2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726,613.0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637,847.2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13,331.45元,增幅3.7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新招录2人,部分人员职务职级变动、工资晋级晋档,工资及五险一金缴纳经费增加;二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0,726,613.06元,其中:本年收入10,726,613.06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26,613.0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35,484.25元,增幅6.3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新招录2人,部分人员职务职级变动、工资晋级晋档,工资及五险一金缴纳经费增加;二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单位预算总支出11,364,460.2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726,613.06元,其中:基本支出10,226,613.0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5,484.25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新招录2人,部分人员职务职级变动、工资晋级晋档,工资及五险一金缴纳经费增加;二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5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8,176,335.91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415,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8,457.44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47.9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23,795.87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75,040.77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64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生育保险、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14,795.17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3,66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93,662.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9,722.00元,较上年减少0.71元,下降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度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0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9,722.00元,较上年减少0.71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722.00元,较上年减少0.71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因严格按照财政只减不增的要求,压减公车过路费,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总体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和省州县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全州检察长会议和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聚焦祥云“滇西一体化产业聚集区、大理(祥云)国际陆港、产城融合新型城市”的发展定位,更加自觉主动地履行好检察职能,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努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祥云新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紧紧围绕我省、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职责使命,紧紧围绕平安祥云、法治祥云建设,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持续强化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提升公益诉讼检察效能,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努力推动检察机关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全省、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体目标为:牢牢把握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一重要职责,努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宪法定位,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政治责任,着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一强大动力,坚定不移推动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建成一支高效的后勤服务队伍,提高服务的精细化水平,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强化向社会购买服务,高效高质保障检察事业,增加社会就业机会;严格按照从严管党治检工作要求,不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压紧压实每一个检察干警的责任,引导全体干警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祥云检察铁军。

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坚决贯彻县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维护疫后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紧紧围绕祥云打造“大理州产业经济中心城市”和建设“滇西物流枢纽、面向南亚东南亚重要国际物流港”的目标,立足检察职能,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等犯罪,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惩治涉烟非法经营、危害安全生产、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犯罪,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法惩治制假售假、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等犯罪,主动支持企业办实事、解难事,积极为在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着力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化”优势,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综合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刚性,深化监督成效,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依法采取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和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健全检察官绩效考核、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各项制度。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完善听取辩护人意见制度,确保各项改革落到实处。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24,924.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6,047.04元,增幅11.4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人员增加,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祥云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9,334,959.09元,其中,流动资产142,346.69元,固定资产9,082,232.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380.34元,其他资产10,00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5,393.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7,263.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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