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南涧县人民检察院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县委和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围绕大理州人民检察院“46511”工作思路,强基固本、稳中求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493件,其中刑事案件298件、民事案件79件、行政案件54件、公益诉讼案件62件。在46项核心业务评价指标中,有10项排名全州前三。全力投入平安南涧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57件74人,提起公诉164件193人。扎实开展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命案防控,针对命案防控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面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受理扫黑除恶举报线索2件。起诉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5人,起诉“盗抢”等犯罪10人,全力保障社会安定。
积极构建与其他政法、行政机关协作机制,形成社会治理合力。倾力做好“两进三下”工作,打造“家门口的检察院”,“两进三下”工作站进驻县级和8个乡镇综治服务中心,推进检察机关“四下基层”走深走实。通过“检调对接”进综治服务中心化解矛盾纠纷47起;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下网格”,收到网格员和志愿者提供的公益诉讼线索6条;积极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下网格”工作,擦亮“金花姐姐”未检品牌;通过“社区矫正执行监督下网格”,发现社区矫正执行活动违法违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深化溯源治理,以“我管”促“都管”,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精准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份,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52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院领导包案办理3件,接待群众来访4件次。将人民调解融入各项检察业务中,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维护稳定。选派2名优秀干警驻村帮扶,助力乡村振兴,给予挂钩村工作经费4.8万元,发放帮扶慰问困难群众资金物资1.2万余元,纾解群众生活困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办案中全力追赃挽损30余万元。扎实推动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实,开展民生专项检察,守护民生民利。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及第三检察部,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1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984.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0.42万元,占总收入的96.5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4.10万元,占总收入的3.4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5.51万元,下降7.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0.74万元,下降7.83%;其他收入减少4.77万元,下降12.27%。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院新增“两房建设”项目预算资金111.26万元,年底使用93.27万元,结转至2023年17.85万元,和上级机关补助的2022年检察系统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20万元,2023年无此类项目经费拨入,导致今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97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2.32万元,占总支出的79.90%;项目支出196.83万元,占总支出的20.1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9.69万元,下降8.3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53万元,增长4.76%;项目支出减少125.21万元,下降38.88%。主要原因为2023年新招录一名公务员,导致基本支出增加,而2022年我院新增“两房建设”项目预算资金111.26万元,年底使用93.27万元,结转至2023年17.85万元,和上级机关补助的2022年检察系统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20万元,2023年无此类项目经费拨入,导致今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故项目支出减少,支出率降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2.3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9.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2.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6.8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58万元;检察监督支出177.84万元;其他检察支出16.41万元(上年结转的大中型维修项目经费)以上项目用于保障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正常开展的法律监督工作,办理案件的审查批捕、立案监督、诉讼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以及所需要的业务装备配备、提升和信息化建设。开支过程中本着勤俭办事、专款专用的原则有效服务于司法办案,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0.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7%。与上年相比减少80.74万元,下降7.83%,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院新增“两房建设”项目预算资金111.26万元,年底使用93.27万元,结转至2023年17.85万元,和上级机关补助的2022年检察系统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20万元,2023年无此类项目经费拨入,导致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故支出减少,支出率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81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等特定支出、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服装经费等特定事业支出以及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9.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单位缴纳的部分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46.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按规定比例计算的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5.6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7.7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6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3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8万元,支出决算为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8万元,决算为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2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7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一是严格执行车辆运行管理办法,规范车辆的申请、使用及归还制度;二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接待范围和规模,严控公务接待批次,因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36万元,下降4.6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18万元,增长3.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4万元,下降24.8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车辆运行管理办法,规范车辆的申请、使用及归还制度,但由于推进检察工作需要,油价上涨和车辆老化修理费增加等因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略有增加,但未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二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接待范围和规模,严控公务接待批次,故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日常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交流学习、案件探讨、协助办案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25万元,比上年增加2.77万元,增长3.77%,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工会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导致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印刷费、邮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901.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27万元,固定资产808.3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66.4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4.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6.9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89.06平方米,账面原值44.5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50万元(于2024年3月收齐上缴财政)。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