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监察机关调查终结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
6.对于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
7.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二)机构设置情况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部门5个,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政治引领,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使命。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持续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危害群众安全各类犯罪,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坚持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
2.牢记人民至上,在为民司法中彰显检察初心。秉持“民生无小事”,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持续推动检力下沉,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做优检察听证,全方位落实“应听证尽听证”。充分发挥青蓝工作室作用,推动“六大保护”全面发力,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全年未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实现“双下降一底线一扭转”目标。用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深入推进“两进三下”工作,在各乡镇综治中心搭建“12309”检察服务平台并配置专用设备。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持续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3.深耕主责主业,在质效并重中彰显检察担当。持续发力做优刑事检察。坚持宽严相济,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质化运行,完善监检衔接机制;精准破题做强民事检察。加大监督力度维护民事审判、执行监督公平公正;力促规范做实行政检察,加强“府检联动”,探索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机制,实现有力监督,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质效并举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贯彻落实“检铁同行、共护平安”专项行动。
4.着力强基固本,在淬炼漾检铁军中彰显检察风范。持续提升队伍专业素能,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最高检、省州各类实战实训,选派1名检察官助理赴浙江法院跟班学习半年,选派2名干警参加大理州检察机关青年骨干综合素能提升班,干警“开口能说、提笔能写、坐下能辩、遇事能办”的能力大幅提升。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常态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效筑牢执法办案“防火墙”。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单位财务总收入7,075,886.0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518,427.1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557,458.91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9,503.57元,增长1.14%,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2025年结转结余资金较2024年增加235,058.91元,二是2024年8月退休1人,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24年减少,综合导致本年度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6,518,427.15元,其中:本年收入6,518,427.15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18,427.1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5,555.34元,下降2.62%,主要原因分析为2024年8月退休1人,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导致本年度单位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下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单位预算总支出7,075,886.0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518,427.15元,其中:基本支出6,118,427.1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5,555.34,下降2.79%,主要原因分析为2024年8月退休1人,相应工资支出、公用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下降;项目支出4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21,062.34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4,834,874.68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4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物业管理、食堂劳务、维修维护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7,816.96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66.16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51,451.62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0,295.39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60.00元,主要用于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总额149,7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9,7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5,000.00元,较上年减少219,000.00元,下降58.5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本年度与上年度一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00元,较上年减少29,000.00元,下降65.9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减少原因为本年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90,000.00元,下降57.5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160,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0元,下降17.6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为一是本年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减少30,000.00元;二是本年度未进行公务用车购置更新,因此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减少160,00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五)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管理的要求,该项目为县级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拨入资金及存量资金,两烟打假执法补助经费2025年预计收入20,000.00元,存量资金为两烟打假执法补助经费55,000.00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经费10,232.91元,省委政法委慰问资金30,000.00元,县级拨入行政运行经费资金124,040.00元,合计239,272.91元。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根据《2025年部门项目预算参考情况表(大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编制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保安、保洁、食堂所需支出,差旅费、设备家具日常维修维护支出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79,696.0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486.38元,下降4.24%,主要原因分析为2024年8月退休1人,相应公用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导致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4,710,889.34元,其中,流动资产623,941.31元,固定资产13,624,689.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62,258.42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01,615.4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2,477.46元,固定资产增加1,542,641.99元,在建工程减少2,755,101.60元,无形资产增加118,366.7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59,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00项,账面原值425,094.4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