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办理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祥云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1.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助推平安祥云、法治祥云建设。受理审查逮捕172件267人,审查起诉499件583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289件291人,从严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77件94人,依法受理涉黑案件2件2人,办理监委移送案件16件21人。
2.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受理审查逮捕涉企案件8件9人,审查起诉17件25人,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1件打造“彩云护企”品牌,成立法治服务团、制发联络卡240张、送法进企业45次。
3.刑事检察监督更为有力。依法监督立案9件、监督撤案12件,纠正漏捕3人、追诉漏犯4人,纠正侦查和审判活动违法33件次,提出刑事抗诉4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监督案件56件,检察看守所羁押人员561人,检察社区矫正对象561人,督促县看守所在全州率先实现留所服刑罪犯与未决犯分管分押,有效促进监所管理规范化。
4.民事检察监督更加稳进。办理各类民事案件174件,其中办理民事和解案件13件,民事和解工作经验被大理州人民检察院采纳。
5.行政检察监督更重实效。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46件,与祥云县人民政府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府检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创建法律监督模型1个并上架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库中推广应用,总结典型经验在全州推广应用。
6.公益诉讼检察更显精准。依法办理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2件,提起公益诉讼7件。办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3件。专项开展空军机场净空保护公益诉讼,维护军事设施安全。
7.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精心打造“检护乡邻”品牌。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103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90余万元;从严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3件8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8.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两进三下”工作机制,努力打造“枫桥式”检察院。受理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7件,回复率100%。做好“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对27件邻里纠纷、婚恋家庭引发的刑事案件开展调解工作32次,召开听证会24场次,达成和解12件,解“法结”、化“心结”,全年无涉检赴省进京信访案件。
9.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推动建成全县重点未成年人“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件,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开展“保护少年的你”绘画作品征集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8场,覆盖12000余名师生、家长。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件13人,未成年被害人数保持低位,未出现涉未成年人重大恶性刑事案件。
10.“三个一”工作成效。1个案例被纳入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案例库;拍摄的《检护民生 一路同行》被评为云南省第四季“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最佳检察办案故事。“云南之源·检心闪耀”党建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典型事例,1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在“大理州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中荣获团体第一;1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能手”称号;7名干警在全州业务竞赛中荣获“最佳辩手”“十佳公诉人”等称号;2名干警在全州检察机关公文信息比赛荣获单项第一。
11.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对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严格落实问责,倒逼案件质量提升。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38件,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廉政家访活动60余人次,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走深走实。连续多年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全院干警全年未发生违纪违法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4426296.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90931.46元,占总收入的94.2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835365.18元,占总收入的5.7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87858.07元,增长4.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7507.11元,下降1.07%;其他收入增加735365.18元,增长735.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及业务装备经费、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补助经费、国家赔偿费用收入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收入总体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主要是本年度有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上年度无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3945824.23元。其中:基本支出11637903.07元,占总支出的83.45%;项目支出2307921.16元,占总支出的16.5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5818.22元,下降1.6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99804.75元,增长3.56%;项目支出减少635622.97元,下降21.59%。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新招录2人发放半年工资,本年度发放整年工资,工资发放数较上年增加;二是在职人员职务晋升、工资晋级晋档,新录用人员转正定级,工资津贴补贴增加,社保缴费基数增加,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增加,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及业务装备经费、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补助经费、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导致支出合计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祥云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37903.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68241.33元,占基本支出的87.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69661.74元,占基本支出的12.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祥云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07921.1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126843.84元,主要用于国家赔偿方面的支出;其他人员支出85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合同制司法警察履职支出;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1617292.15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相关支出;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382785.17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及其他补助办案的相关专项经费支出;国家司法救助支出76000.00元,主要用于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90931.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6%。与上年相比减少147507.11元,下降1.07%,完成年初预算的126.7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684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国家赔偿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年中根据实际申报追加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512165.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0%,完成年初预算的134.00%,主要用于保证机构运转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及办案相关支出和购置装备设施等需要;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在职人员职务晋升、工资晋级晋档,新录用人员转正定级,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险缴费增加;二是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3719.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7%,完成年初预算的97.11%。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根据资金使用情况清算收回额度。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0927.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完成年初预算的70.21%。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根据资金使用情况清算收回额度。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672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4%。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晋级晋档,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省财政根据公积金清算情况增加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9722.00元,决算为1630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8052.53元,增长20.7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9722.00元,决算为15909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56%,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97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4%,完成年初预算的9.9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9964.53元,增长23.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12.00元,下降32.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912.00元,下降32.4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9722.00元,支出决算为1630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8052.53元,增长20.7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9722.00元,决算为1590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97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保养、车辆仅仅用于办案,有效的控制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政策,不必需接待的坚决不接待,能在单位食堂接待的尽量在食堂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得以有效控制。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9964.53元,增长23.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12.00元,下降32.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912.00元,下降32.4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里程增加,维修费用、ETC费用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察院、其他县市检察院、上级人大等单位领导及业务人员到我院检查指导工作、办理案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0137.75元,比上年增加133449.47元,增长11.84%,主要原因是2023年下半年新招录2人发放半年工资,本年度发放整年工资,工资发放月数较上年增加,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等较上年度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保障机关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祥云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9003949.15元,其中,流动资产629191.39元,固定资产8231499.6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38258.13元(净值),其他资产500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1009.9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50732.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7019.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3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7689.7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3406.2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3406.2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内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其他收入:省财政拨款之外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