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监察机关调查终结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
6.对于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
7.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8.负责其他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政治引领,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使命。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持续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危害群众安全各类犯罪,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坚持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
2.牢记人民至上,在为民司法中彰显检察初心。秉持“民生无小事”,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矛盾风险精细化源头治理攻坚行动,持续推动检力下沉,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做优检察听证,全方位落实“应听证尽听证”。充分发挥青蓝工作室作用,推动“六大保护”全面发力,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全年未受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现“双下降一底线一扭转”目标。用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深入推进“两进三下”工作,在各乡镇综治中心搭建“12309”检察服务平台并配置专用设备。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持续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3.深耕主责主业,在质效并重中彰显检察担当。持续发力做优刑事检察。坚持宽严相济,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质化运行,完善监检衔接机制;精准破题做强民事检察。加大监督力度维护民事审判、执行监督公平公正;力促规范做实行政检察,加强“府检联动”,探索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机制,实现有力监督,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质效并举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贯彻落实“检铁同行、共护平安”专项行动。
4.着力强基固本,在淬炼漾检铁军中彰显检察风范。持续提升队伍专业素能,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最高检、省州各类实战实训,选派1名检察官助理赴浙江法院跟班学习半年,选派2名干警参加大理州检察机关青年骨干综合素能提升班,干警“开口能说、提笔能写、坐下能辩、遇事能办”的能力大幅提升。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常态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效筑牢执法办案“防火墙”。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9,376,163.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28,711.81元,占总收入的94.1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47,452.00元,占总收入的5.8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10,815.30元,下降10.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25,867.30元,下降13.0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其他收入增加215,052.00元,增长64.70%。主要原因: 一是2023年经费预算中含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结转资金88.75万元,2024年不含此部分预算资金,以及2024年转移支付资金较2023年减少,故本年收入较上年下降10.59%。;二是2024年收到省委政法委春节慰问金10.00万元,县财政拨入行政运行经费15.00万元,而2023年无此两项收入,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增长64.7%。综上两个原因导致本年度收入合计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9,246,523.37元。其中:基本支出7,264,943.58元,占总支出的78.57%;项目支出1,981,579.79元,占总支出的21.4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46,412.06元,下降12.7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1,646.32元,下降0.84%;项目支出减少1,284,765.74元,下降39.3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2023年经费预算中含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结转资金88.75万元,2024年不含此部分预算资金,以及2024年转移支付资金较2023年减少,故本年支出较上年下降12.7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64,943.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04,595.24元,占基本支出的85.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60,348.34元,占基本支出的14.60%。人均情况为315,867.11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81,579.7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第一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经费1,310,425.23元,主要用于我院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相关支出及装备采购支出,执法执勤用车更新支出等。
2024年第二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经费51,943.00元,主要用于我院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相关支出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检察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如物业管理经费、食堂劳务费、维修(护)费等支出。
检察系统2024年度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7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的装备采购支出。
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项目经费149,211.56元,主要用于拆围透绿项目支出、检察宣传片拍摄制作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28,711.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8%。与上年相比减少1,325,867.30元,下降13.06%,完成年初预算的131.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7,563,927.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7%,完成年初预算的140.12%。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检察业务办公办案所需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检察监督项目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导致预决算出现差异。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8,23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完成年初预算的97.87%。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纳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动等因素进行预算调整,导致预决算出现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7,890.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4%,完成年初预算的86.39%。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纳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因人员变动等因素进行预算调整,导致预决算出现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8,656.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6%。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因人员变动等因素进行预算调整,导致预决算出现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4,000.00元,决算为333,215.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3,400.77元,增长233.8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决算为159,250.2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7.79%,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17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1.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0元,决算为3,96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9%,完成年初预算的9.0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9,250.23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2,471.54元,增长74.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79.00元,增长73.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679.00元,增长73.4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4,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3,215.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3,400.77元,增长233.8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决算为159,250.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17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0元,决算为3,9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无预算不支出”原则,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故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59,250.23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2,471.54元,增长74.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79.00元,增长73.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批复我单位2024年采购执法执勤用车一辆,预算160,000.00元,实际支出159,250.23元,而2023年无此项支出,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二是我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车辆老化,维修成本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综合导致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因车辆老化严重,经多次维修仍无法满足日常工作使用,行车极不安全,云南省财政厅批复同意我单位购置更新执法执勤用车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4辆执法执勤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机关调研工作,案件办理等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1,748.34元,比上年增加34,682.46元,增长4.5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车辆老化,维修成本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维护日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4,710,924.01元,其中,流动资产623,975.98元,固定资产13,624,689.6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62,258.4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88,500.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42,641.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59,800元;报废报损资产65项,账面原值399,156.4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4,548.62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1,129.0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4,1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6,939.0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5,540.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3,930.5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