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办理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和领导全州市(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与信息部、检务督察部、财务装备部、政治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4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7人(离休0人,退休57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牢记服务大局使命,以检察力量护航白州发展
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紧紧围绕大理“两城一区、三个走在前”战略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全力推进高水平安全。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完善监检衔接机制,与州监委共建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办公室,进一步规范案件会商、线索移送等工作,做法获最高检转发。充分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从源头震慑“围猎者”。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检察温度保障民生民利
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是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做优做实人民群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着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抓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堵点问题,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获评云南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治理也是挽救”,“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促推“六大保护”同向发力,实现全州未成年人犯罪连续三年大幅下降,被确定为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点。合力推动大理七中专门学校二期建成招生,牵头建设大理州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积极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帮助迷途孩子“归航”。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聚焦“弱”有所扶,对诉讼能力弱、确有困难的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支持提起民事诉讼267件。
(三)坚持法律监督定位,以检察担当捍卫公平正义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统筹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强化刑事诉讼和刑事执行监督。持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守护好“大墙内”的公平正义。
(四)落实从严治检责任,以自身建设筑牢事业根基
打铁必须自身硬。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大力弘扬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之风,着力锻造一支政治能力强、检察业务精、理论素养好、群众工作通、纪律作风严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政治轮训,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念引领,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根据岗位需求举办公诉、案件管理、公益诉讼、控告申诉业务竞赛和公文信息写作大赛,持续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堂、检察官教检察官、法检律同堂培训,深化与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的对口帮扶合作,一体强化检察人员思想淬炼、政治历练、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持之以恒抓好检察管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强化业务管理,紧紧依托自主研发的“检察业务大数据可视化分析研判系统”,加强对整体业务态势的分析把握、科学决策;深化数字赋能,有效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并成功办理深层次、隐蔽性、新领域案件132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35731637.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01347.67元,占总收入的91.2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130289.60元,占总收入的8.7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53965.33元,下降2.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80429.17元,下降6.2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基本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增加1426463.84元,增长83.72%,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司法救助金及未成年人检察等专项资金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34184184.64元。其中:基本支出24738703.05元,占总支出的72.37%;项目支出9445481.59元,占总支出的27.6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49638.00元,下降6.6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22769.57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726868.43元,下降15.46%,主要原因一是与上年相比2024年无抚恤金支出,二是地方财政除保障的其他办案经费及补助等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三是本单位严格按照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控制项目支出,导致项目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738703.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331782.31元,占基本支出的86.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06920.74元,占基本支出的13.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45481.5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388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保安、保洁、绿化等物业管理工作支出;
2. 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44185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办案相关支出;
3. 非同级财政保障(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11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支出;
4. 非同级财政保障(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810897.11元,主要用于保障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地方财政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支出;
5. 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226073.48元,主要用于保障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办案所需印刷、差旅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01347.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7%。与上年相比减少2180429.17元,下降6.27%,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2811170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3%,完成年初预算的127.43%。主要用于检察机关运行所需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办案业务支出各方面,如差旅费、设备购置、业务资料征订、印刷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下达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资金、涉烟打假经费及地方财政保障的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等都未纳入年初预算,导致支出大于预算金额。
5.教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6728.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完成年初预算的95.1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工伤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支出减少,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金额略有减少,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略小于年初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06221.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完成年初预算的91.3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及绩效奖金支出减少,医保年审后缴纳资金减少,导致卫生健康(类)支出小于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166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务或职级晋升后,公积金缴费金额略有增加,导致住房保障(类)支出较年初预算略有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9231.52元,决算为353869.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7530.18元,下降9.5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公务接待减少,公务出差派车统筹出行,导致公务接待费及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进而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3231.52元,决算为345033.8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50%,完成年初预算的97.6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000.00元,决算为883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0%,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766.18元,下降2.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764.00元,下降76.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8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8764.00元,下降76.5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9231.52元,支出决算为353869.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7530.18元,下降9.5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3231.52元,决算为345033.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000.00元,决算为88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因此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766.18元,下降2.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764.00元,下降76.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8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8764.00元,下降76.5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相关要求,结合检察机关经费支出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加强公务接待费及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管理,不断压减公务接待费及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0辆。主要用于检察机关出庭公诉、公开听证、案件提审、调研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机关内部调研、评审及其他推进检察业务工作的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三公”管理和支出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全部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支出,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43922.14元,比上年增加40039.71元,增长1.25%,主要原因一是案件档案装订、法治宣传产品及各部门业务指导用书需求较大导致印刷费增加;二是信创办公设备替换办公耗材成本较高,导致维修(护)费有所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检察机关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维护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72197608.91元,其中,流动资产3630394.87元,固定资产60500435.9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984272.75元(净值),其他资产82505.3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58616.4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82405.0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7021.4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6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0621.4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9697.7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