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办理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和领导全州市(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与信息部、检务督察部、财务装备部、政治部。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以“强基固本、稳中求进,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为目标,突出“政治建检、业务立检、改革强检、科技兴检、文化润检、从严治检”,全力推进大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以绿色为底色的大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1.高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一是筑牢政治忠诚。毫不动摇地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根本原则,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综合运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化“第一议题”和政治理论学习,持续擦亮检察队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二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按照学查改一体推进要求,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集中领学、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等方式提升学习质效。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党组成员定期与挂钩联系党支部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细落实。
2.高质量服务中心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贩毒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07人、起诉3995人,同比分别下降17.28%、18.22%。二是保障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依法打击惩治经济犯罪,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93件737人。扎实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发现线索17件,监督办理案件13件,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三是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检察保护。围绕苍洱一体化保护治理,落实“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65件95人,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08件。四是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加强监检衔接配合,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48件,受理职务犯罪案件67件75人,追缴涉案赃款8785万余元。
3.高效能推进社会治理,做优做实检察为民。一是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加强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保护,受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301件,支持起诉76件,诉前和解189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237万余元。二是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46人,起诉58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起诉127人,附条件不起诉63人。三是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及时答复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770件。四是促进社会治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12县市院均派员常驻综治中心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4.高质效履行监督职能,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一是持续强化刑事检察。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立案32人、撤案89人,纠正漏捕21人、追诉漏犯43人。二是精准优化民事检察。受理民事检察案件639件,其中,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13件,开展“终本”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受理案件49件,发出检察建议43件。三是规范做实行政检察。受理行政监督案件651件,提出检察建议和检察意见381件,采纳248件。四是积极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04件,立案369件,发出检察建议170件,提起公益诉讼57件。
5.高素质锻造过硬队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提升队伍素能。紧紧围绕“政治能力强、检察业务精、理论素养好、群众工作通、纪律作风严”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目标,以青年理论学习论坛为载体邀请高校教师开展研讨交流。二是加强检察管理。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每季度对业务数据、办案质效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检察工作态势和办案质效稳中向好,21个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高质效案件。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对基层院开展嵌入式政治督察,督促各基层院认真整改政治督察和内部审计反馈问题。持续实施“亮点引领、品牌创建”计划和“三个一”工程,推进数字检察深度应用,助推监督办案500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8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9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单位财务总收入29,797,724.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079,724.9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718,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60,277.62元,增幅2.62%,主要原因分析为在职人员增加导致基本经费收入增加,综合导致财务总收入较去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28,079,724.92元,其中:本年收入27,864,024.92元,上年结转收入215,7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864,024.9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60,277.62元,增幅2.62%,主要原因分析为在职人员增加导致基本经费收入增加,综合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单位预算总支出29,797,724.9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079,724.92元,其中:基本支出23,984,024.9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49,977.60元,增幅7.39%,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人员增加及正式干警基本工资调整,引起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进而导致基本支出较去年增长;项目支出4,095,7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9,700.00元,减幅17.85%,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项目资金结转较上年减少导致项目支出整体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18,609,833.03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4,095,7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办案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如办案差旅费等办案相关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09,032.8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34.8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26,105.1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62,008.1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784.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其他医疗方面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619,326.9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总额2,460,41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60,419.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6,557.72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7次,共计接待314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及规模,因此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6,557.72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6,557.72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因此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上年保持一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充分结合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工作重点和工作实际设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建立以财政一体化信息采集申报为主、绩效评价和跟踪管理为辅,第三方机构、专家和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的系列绩效评价体系,定期做好整体支出绩效财务分析,注重项目资金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有效性相统一,努力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提高财务核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产出良好的社会经济效果。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具体情况如下: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本项目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明确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紧紧围绕我省、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努力推动检察机关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全省、全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体目标为:1.牢牢把握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2.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积极投入平安大理建设。3.牢牢把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一重要职责,努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4.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宪法定位,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5.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6.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慎捕慎诉少监禁政策,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积极开展好各项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7.着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以洱海保护治理的工作目标要求为中心,着力服务全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大理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8.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通过诉前程序审查、发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推进公益诉讼稳步发展。
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本项目紧紧围绕检察业务工作重点,为检察业务提供综合保障,具体目标为:1.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政治责任,着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2.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一强大动力,坚定不移推动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3.建成一支高效的后勤服务队伍,提高服务的精细化水平,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强化向社会购买服务,高效高质保障检察事业,增加社会就业机会。4.强化自身内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和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和其他群众代表意见建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16,787.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060.79元,增幅3.61%,主要原因分析为在职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略有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维护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393,660.00元,与上年持平。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66,988,612.84元,其中,流动资产2,177,355.07元,固定资产56,819,037.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992,214.63元,其他资产5.7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08,996.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81,398.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