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部门基本情况
三、预算部门收入情况
四、预算部门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79年,依据宪法及法律规定,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和实施法律监督,受理人民群众的来访来信,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主要有以下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云龙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持续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把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贯穿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防止潜在隐患变成现实风险、现实风险变成现实危害。对所有风险案件全覆盖排查分析、全过程释法说理、全流程化解调处、全方位包保管控。进一步深化“两进三下”工作,真正推动群众反映诉求在家门口、矛盾化解在家门口、救助帮扶在家门口,让新时代“枫桥经验”云龙检察版成色更足。二是持续抓好涉粮食安全、涉农土地权益、涉农村人居环境等案件的法律监督,着力服务“三农”、促进乡村振兴。强化就业、增收、教育、医疗、“一老一小”、食药安全等民生领域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做实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为民实事,不断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三是深入开展“利剑护蕾”清源行动,加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性侵犯罪的惩治力度;持续强化精准预防,健全落实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做实家庭教育指导、校园周边治理、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积极融入“六大保护”。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6年单位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单位财务总收入7,753,341.7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35,886.0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717,455.76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08,344.82元,增幅10.05%,主要原因分析为:公共安全支出增加591,597.76元,是非同级财政拨款增加检察业务工作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7,000.08元,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5,117.71元,是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4,629.27元,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7,035,886.01元,其中:本年收入7,035,886.0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35,886.0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8,328.16元,增幅2.00%,主要原因分析为:公共安全支出增加21,581.1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5,117.7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7,000.08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4,629.27元,总体支出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单位预算总支出7,753,341.7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035,886.01元,其中:基本支出6,785,886.0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581.1元,增幅0.40%,基本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2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290,808.61元,主要用于云龙县人民检察院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250,000.00元,主要用于云龙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9,342.19元,主要用于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28.95元,主要用于缴纳云龙县人民检察院职工工伤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95,271.43元,主要用于云龙县人民检察院职工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324.00元,主要用于缴纳云龙县人民检察院职工大病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2,862.14元,主要用于云龙县人民检察院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62,648.69元,主要用于缴纳云龙县人民检察院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总额36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单位“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6,840.00元,较上年减少608.34元,下降0.7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000.00元,较上年减少600.00元,下降5.1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次,共计接待90人次。
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政策,缩减公务接待批次,导致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5,840.00元,较上年减少8.34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840.00元,较上年减少8.34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8.34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坚持固本强基,在锻造过硬队伍上呈现新气象。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全面提升专业素能,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实战实训,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纵深推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云龙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包含秩序维护服务、卫生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餐饮制作等,为了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我们结合云龙县人民检察院的实际情况,严格遵守各项法规,遵循“科学、合理、合法”的原则,做到最合理的人员最大限度的保障项目物业服务的质量。进一步完善机关安全保卫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名保安,确保24小时不间断值守。使整个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使管理与服务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14,135.7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917.70元,减幅达1.92%。主要原因分析:严格落实过紧日相关政策,物业管理费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为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办公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公车补贴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云龙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8,188,461.26元,其中,流动资产1,300,306.81元,固定资产24,834,970.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891,760.00元,其他资产161,424.2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8,587.2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53,99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8项,账面原值265,8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