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办理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弥渡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紧扣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和“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主动融入“一核一区三级”区域发展新格局,忠诚履职,务实担当,全力服务“三个小河淌水、三个幸福弥渡”建设,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坚定理想信念,在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正确方向上再深化。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地见效。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弥渡检察高质量发展。坚决捍卫意识形态安全,牢牢守住检察意识形态主阵地,以坚定的政治立场筑牢检察工作根基。
2.聚焦中心任务,在高质效履职服务发展大局上下功夫。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持续深化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切实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紧紧围绕“小河淌水乡愁地、绿色蔬菜产业园”的发展定位,主动作为,全力服务保障弥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衔接联动,持续深化平安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创优提质专项攻坚行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加强与县纪委监委衔接配合,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
3.坚守为民初心,在精准履职担当办好为民实事上求突破。持续做实检察为民,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增收、就业、社会和谐稳定”民生实事,强化重点民生领域法律监督,共建劳动者权益保护法治防线,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让检察为民更接地气、更暖人心。聚焦残疾人、老年人、困难妇女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法律监督,以更有力的司法举措回应民生期盼。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犯罪,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助力美丽弥渡底色更足、成色更亮。
4.锻造过硬铁军,在狠抓自身建设夯实队伍根基上出实招。紧扣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目标,加强对新质生产力、数字经济等领域专业培训,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精准适用法律、妥善化解复杂矛盾、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水平。深化数字检察应用效能,以数字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激活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动能。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检察队伍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6年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财务总收入8,834,420.0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34,420.0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5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17,186.14元,增长15.98%,主要原因为本年增加新入职人员2名,人员工资福利费、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基数相应随之增加,其他收入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7,334,420.08元,其中:本年收入7,334,420.08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34,420.0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37,186.14元,增长7.90%,主要原因为本年增加新入职人员2名,人员工资福利费、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基数相应随之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预算总支出8,834,420.0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334,420.08元,其中:基本支出7,174,420.0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7,186.14元,增长8.75%,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增加新入职人员2名,人员工资福利费、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基数相应随之增加;项目支出16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000.00元,主要原因为减少办案辅助人员其他工资福利费4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576,657.59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6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2,670.4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92.6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18,560.34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5,978.38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828.00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大病保险支出及其他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74,632.68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全体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00个,采购预算总额18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8,0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元,下降10.9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元,下降6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65人次。
对比上年减少,增减变化原因:弥渡县人民检察院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人数规模和接待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对比上年无变化,原因是我单位加强车辆管理,严格规范车辆使用制度,不符合派车规定的一律不派车,规范合理使用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充分结合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重点和工作实际设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建立以财政一体化信息采集申报为主、绩效评价和跟踪管理为辅,注重项目资金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有效性相统一,努力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提高财务核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产出良好的社会经济效果。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包含秩序维护服务、卫生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等,为了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遵循“科学、合理、合法”的原则,做到最合理的人员最大限度的保障项目物业服务的质量。进一步完善机关安全保卫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24小时不间断值守。使整个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使管理与服务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
(二)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非本级财力保障专项经费项目目标为:用于保障我院办理审查批捕、立案监督、审查起诉以及抗诉等案件;开展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等各项经费保障及其他专项相关支出。我院将本着勤俭办事、专款专用的原则,将项目资金用于案件办理的成本性支出及专项资金支出,确保检察业务及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56,634.5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871.6元,增长4.88%,主要原因为本年较上年增加新招录人员2人,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相应增长,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维护费、办公费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委托业务费在转移支付资金中进行预算,年初无相关经费预算安排。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弥渡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8,217,846.56元,其中,流动资产295,609.35元,固定资产7,042,772.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79,464.24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2,806.4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6,882.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79项,账面原值1,139,195.6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