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办理管辖权范围内的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对审查逮捕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2.对审查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3.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4.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5.对判决、裁定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6.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和社区矫正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鹤庆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强化“三个管理”,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鹤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1、在实干中践忠诚,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融于心、践于行,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既要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全过程,又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坚持把政治历练融入检察人员成长全周期,把政治素质考察贯穿检察人员管理全过程,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勇毅前行。
2、在奋斗中显担当,推动服务大局更有作为。找准检察履职与县委重点工作的结合点、发力点,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更加积极主动作为,以狠抓落实的劲头助力推动县委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围绕更高水平的平安鹤庆建设,依法严惩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的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扎实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犯罪,以更实举措改善民生福祉。办好群众来信来访、司法救助、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检察为民实事,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更加重视梳理共性治理问题,及时制发高质量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以诉源治理助推社会治理。
3、在发展中谋思路,推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导向,努力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深化升级,更好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刑事检察方面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监督力度,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民事检察方面加强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依法开展支持起诉工作。行政检察方面持续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益诉讼检察方面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
4、在淬炼中固根本,全面锻造堪当重任队伍。深化人才强检,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营造求真务实、实干担当的良好氛围。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统筹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提升素能。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在更高层次上推动检察权公正、高效、廉洁运行。坚持用自我革命的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检,扎实推进纪律教育和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准确规范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为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438,406.3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623,306.3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815,1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72,327.97元,增长16.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末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增加6人,导致人员经费、社会保险、公用经费等开支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623,306.35元,其中:本年收入7,623,306.35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23,306.3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80,727.97元,增长18.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末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增加6人,导致人员经费、社会保险、公用经费等开支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438,406.3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623,306.35元,其中:基本支出7,123,306.3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80,727.97元,增长19.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末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增加6人,导致人员经费、社会保险、公用经费等开支相应增加。
项目支出500,000.00元,与上年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565,314.3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50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0,005.22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11.19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11,752.80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52,936.7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104.00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92,682.07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总额2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7,293.00元,较上年减少2,000.23元,下降1.6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7.6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6次,共计接待22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按照国家党政机关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规格等;二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逐年压减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3,293.00元,较上年减少0.23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293.00元,较上年减少0.23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及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基本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努力推动检察机关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体目标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覆盖率达到95%以上,后勤管理服务人员在岗率达到95%以上,起诉法院后无罪判决率为0,案件审查期限内办结率达到95%以上,设施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次数在10次以内,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公诉审结率达到95%,服务受益人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律师机构对检察环节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的满意率达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11,435.9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3,981.47,增长21.9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6人,核定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维护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委托业务费预算安排0.00元,与上年一致。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鹤庆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8,434,165.05元,其中,流动资产174,086.08元,固定资产原值28,033,937.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原值226,141.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6,913.0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86,30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