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洱源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洱源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洱源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办理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案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洱源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和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政治建设,确保对党绝对忠诚。牢牢把握“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化学习领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的辩证统一关系,以讲政治引领讲法治,以讲法治落实讲政治,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抓实抓细政治督察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确保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沿着正确方向行稳致远。
2.紧扣服务大局,增强依法能动履职。坚持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定位,持续深入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利剑护蕾”、“命案防控”、“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专项行动。围绕更高水平“平安洱源”建设目标,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新检察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举措,积极主动作为,努力在推进洱源高质量绿色发展和高水平源头保护中提供更优司法保障。
3.聚焦法律监督,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持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一体抓实案件“三个管理”。以推进“两清单一计划”和“三个一”工程为抓手,倾力打造可知、可感、可触的洱源检察特色的工作品牌。大力推进科技赋能履职水平提升,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广泛应用形成检察监督“聚合效应”,推动检察工作从“被动响应”向“主动发现”、从“个案监督”向“类案治理”转型,全面充分发挥“四大检察”服务保障效应,不断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4.着力队伍建设,助力推进高效发展。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持之以恒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深化清廉机关建设,巩固党纪党规学习教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不断淬炼干警优良作风。强化教育培训、实战练兵等活动,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考核机制,促进干警政治素养和司法专业化水平提升,以科学教育管理激发干部队伍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精神,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复合型新时代检察人才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单位财务总收入7,874,057.7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04,057.7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7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87,696.01元,下降了2.33%。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中非同级财政保障经费司法救助金预算较上年减少,二是单位自有资金存量较上年减少,故导致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7,504,057.75元,其中:本年收入7,306,999.61元,上年结转收入197,058.14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06,999.6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296.01元,0.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经费中水费、物业管理费较上年有所下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单位预算总支出7,874,057.7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504,057.75元,其中:基本支出6,976,999.6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286.90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中人员经费、社保缴费正常增加;项目支出527,058.1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2,582.91元,下降了14.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中省财政核减了县级聘用制人员支出项目,不再申报执法办案补助预算资金,故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441,539.9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527,058.14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相关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4,939.85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69.08元,主要用于实施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09,030.17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方面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6,957.40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方面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828.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单位大病补充保险缴费方面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38,735.15元,主要用于单位全体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方面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洱源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9,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洱源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
(二)公务接待费
洱源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8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过紧日子”要求,公务接待费不能超过上年预算数,故公务接待费预算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洱源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9,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过紧日子”要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不能超过上年预算数,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洱源县人民检察院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充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工作实际设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建立以财政一体化信息采集申报为主、绩效评价和跟踪管理为辅,第三方机构、专家和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的系列绩效评价体系,定期做好整体支出绩效财务分析,注重项目资金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有效性相统一,努力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提高财务核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产出良好的社会经济效果。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具体情况如下: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该项目旨在保障单位在开展综合性事务、检察办案业务方面所需要的必要开支,确保正常高效运转。具体目标:一是高效保障检察办案、办公等核心业务的运转,提升检察综合保障服务的精准性和及时性。二是规范经费,加强综合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三是强化检察综合保障能力;四是确保业务部门对保障服务满意度达到预期水平为检察机关高效履职提供坚实保障。
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该项目旨在保障单位在开展地方性特定目标、特定事项而所需要的必要开支,确保特定任务圆满完成。具体目标:一是弥补洱源检察院办案及装备经费不足,确保检察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二是按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及时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三是推动社会综合治理,为平安洱源贡献检察力量。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上年结转: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洱源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36,108.7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372.91元,下降0.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中在职转退休减少1人,故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洱源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5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过“紧日子”要求,压缩行政运行成本,确保委托业务费经费只减不增,故导致委托业务费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洱源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1,634,589.07元,其中,流动资产214,680.16元,固定资产10,835,162.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67,232.88元,其他资产17,514.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4,533.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1,578.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14项,账面原值529,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