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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6-08-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宾川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宾川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办理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宾川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政治部、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宾川县人民检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在社会更加有序、治理更加有效、人民更加满意上持续用力,把平安中国建设推向更高水平。全年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07件129人,提起公诉393件483人。依法打击偷越国(边)境等跨境违法犯罪,起诉3件5人,深化强边固防,助力民族团结。坚持严的震慑毫不动摇,起诉故意杀人、放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0件23人;起诉盗抢骗、涉枪涉爆、毒品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57件71人,下降22.8%和42.25%,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重大敏感案件报备、协调工作,主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敏感案件17件次,与公安、法院形成惩治合力共同防范化解因敏感案事件引发的涉稳风险。全年各类刑事案件追赃挽损 69.52万元。

(二)宽严相济推进社会治理。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5.34%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7.33 %。因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作出不起诉决定66人,占不起诉总人数68%,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轻微犯罪占判决总人数93.63%。主动适应犯罪治理新形势和犯罪结构变化,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轻重有别,持续加强醉驾、掩隐、帮信等常见多发犯罪治理,起诉危险驾驶罪184件188人、掩隐罪17件32人、帮信罪6件7人。受理30日内办结占比40.86 %,不断提升司法办案提质增效。协同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 份,以高质量检察建议持续推动从“办理”向“办复”转变,推进源头治理。

(三)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落实办案全过程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受理群众信访案件21件,同比下降52%,其中涉法涉诉信访18件,同比下降48.9%,全年无涉检信访情况。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和矛盾风险精细化源头攻坚行动,排查风险案件12件,化解12件。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5件。将公正司法作为矛盾风险化解的根本措施,在县委政法委统筹下,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合力稳控化解了一批重大疑难风险案件,依法办案取得良好质效,入选全省控告申诉检察典型案例1件。

(四)强化绿色发展法治保障。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件8人,办理公益诉讼8件。督促修复受损林地5亩、清理河道5公里、固体废物10吨,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7.9万元,努力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健全完善“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巡河、巡林13次,加强与行政机关协调联动和共建共治共享,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针对杨柳村高山草甸保护监管缺位,游客直接在草地上烧烤、车辆碾压草甸,对草甸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问题开展磋商,推动建立草甸保护管理管理制度,护航“甜蜜生活在宾川”文旅品牌。

(五)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起诉涉税、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件9人。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依托主题党日、检察官挂钩联系企业等机制深化提升“检护果香”工作品牌,选送的《果香检察路 红心映碧枝》荣获大理州庆祝建党104周年微视频大赛优秀奖。结合办理苏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针对发案集中、水果出口涉税违法犯罪特点、行业管理风险漏洞进行分析,联动税务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源头治理,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审查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2件8人、非法采矿1件2人,守牢耕地红线。联合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农资、种子经营户200余户,查处违法销售化肥、农药、种子行政案件8件,罚款15.7万元,规范农资市场,服务保障农业发展。调查走访“滇西抗战”等文物遗址,协同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州城钟鼓楼、南薰桥、红军长征过宾川等文物和遗址遗迹保护,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5处,治理保护古树名木7株,传承历史文化,为乡村振兴注入文化底蕴。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宾川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宾川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宾川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12571774.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23694.90元,占总收入的94.8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48080.00元,占总收入的5.1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92243.78元,增长6.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4163.78元,增长2.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增加。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518080.00元,增长398.52%,主要原因是县财政本年度拨入工作经费100000.00元、丧葬费288080.00元、辅警工资200000.00元、2024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优秀奖补经费30000.00元,而上年度无上述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宾川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12315452.50元。其中:基本支出10434215.26元,占总支出的84.72%;项目支出1881237.24元,占总支出的15.2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776.23元,下降0.2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7264.25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上年度支出干警丧葬费475434.68元。项目支出增加193488.02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是办案装备支出增加。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宾川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34215.2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336417.98元,占基本支出的89.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7797.28元,占基本支出的10.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宾川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81237.2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1718088.93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日常支出及购买办公设备680084.00元。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137148.31元,主要用于购买车辆及支付部分劳务费。

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宾川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23694.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2%。与上年相比增加274163.78元,增长2.35%,完成年初预算的134.0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081201.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5%,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公诉和审批监督、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及其他检察业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第二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及绩效奖金均在执行年度中追加,未在年初预算中反映。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7914.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标差额未在预算范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4078.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完成年初预算的96.7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标差额未在预算范畴。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0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9%。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标差额未在预算范畴。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3200.00元,决算为189748.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0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1877.67元,增长143.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存在车辆购置费1198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3.14%,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200.00元,决算为69628.0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6.70%,完成年初预算的59.4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元,决算为3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17%,完成年初预算的1.2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98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70.33元,下降1.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152.00元,下降95.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152.00元,下降95.7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3200.00元,支出决算为189748.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0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1877.67元,增长143.6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200.00元,决算为69628.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元,决算为3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决执行无预算不支出原则,严格管理车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人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98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70.33元,下降1.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152.00元,下降95.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152.00元,下降95.7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购置支出119800.00元,而上年度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全省检察系统的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管理,按照轻重缓急和车辆老旧程度逐年进行更新,根据购置计划,宾川县院的车辆更新数量较上年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1辆机要通信用车及3辆执法执勤用车保障检察业务工作,如出庭、提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机关调研工作、汇报案件等相关工作。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宾川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0119.68元,比上年减少4512.25元,下降0.44%,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大幅度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单位维护日常办公办案运行所需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培训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宾川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7521163.14元,其中,流动资产458209.27元,固定资产17030980.4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1973.3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378.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9988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50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3项,账面原值708913.6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988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988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9884.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9884.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款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宾川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决算公开附表.pdf

宾川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决算绩效自评报告.pdf

宾川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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