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办理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巩固中深化、在落实中发展。
1.在平安祥云建设中担当实干。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5件271人,审查起诉案件413件534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267件287人,从严打击“黄赌毒”“盗抢骗”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75件112人,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起诉13人。
2.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依法善治。办理涉企刑事案件21件33人,主动联系走访企业23次,开展“法治进企业”宣讲3场,办理“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案件2件。1条信息入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专刊。
3.在守护绿水青山中用心笃行。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件,与县河长办开展联合巡河3次,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推动河湖库渠“四乱”问题整改,依法履行林草资源领域刑事犯罪的批捕、起诉职责,立案办理破坏林地案件2件。
4.在参与社会治理中能动有为。针对殡葬管理、税收征管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9份,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选派2名干警参加综治维稳攻坚工作组、22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村长”、组建2个小分队开展普法工作,安排6名干警到下莲村开展遍访,派遣1名干警常驻综治中心,主动靠前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检察保障。
5.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9件,提起食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判处惩罚性赔偿金19万余元,追缴民事赔偿金32万元;支持农民工提起讨薪维权民事诉讼63件,追索欠薪33万元。1件案件入选省总工会、省高院、省检院等五部联合通报的协同预防化解劳动纠纷十大典型案例;1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6.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受理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5件,回复率100%。做好“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7件案件分类办理、动态管理,已化解6件。对邻里纠纷、婚恋纠纷引发的案件开展调解工作45次,召开听证会19场次,达成和解27件,和解率大幅提升。“做优民事检察和解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采纳并推广,全年未出现涉检进京赴省上访。
7.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9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16件33人,开展社会调查49件,附条件不起诉8人。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全年共收到强制报告报备线索193条,提前介入6次,发现立案监督线索1件;7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2场,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针对商家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份,以检察履职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8.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对权益受损但无力起诉的特定群体,支持提起诉讼7件。严惩侵害妇女权益和老年人权益犯罪,维护105名妇女和41名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办理涉军案件4件,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救助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6万元。
9.刑事检察向优发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36件,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5件;侦查活动监督65件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7件次、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38件次;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诉1人;提出抗诉1件,书面提出审判活动违法1件。办理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监督案件39件,对801名在押人员和364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2份;上下一体化办理检察侦查案件5件5人。
10.民事检察向深推进。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0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请州院抗诉3件,建议州院提请抗诉5件,办理当事人申请执行监督案件4件;受理一审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5件,协助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办理二审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4件。
11.行政检察向实探索。受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04件,协助州院办理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1件,采纳率100%。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依法提出检察建议3件。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42人,防止当罚不罚。
12.公益诉讼检察向精突破。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2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38件,提出检察建议35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100%;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收回国有财产46万余元,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辖区内27所闲置校舍妥善处理利用。以纪念抗战胜利80周年为契机,以滇西抗战为背景,部署开展滇西抗战文物保护专项监督行动,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件;以通信光缆等军事设施、红色资源和军人权益保护为重点,办理涉军公益保护案件2件。
13.强化政治建设把牢忠诚“定盘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依托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全院干警大会等形式开展学习活动118次,主动向州检察院和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案(事)件9件,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14.锤炼队伍素能锻造履职“硬脊梁”。2名干警在大理州第十二届职工技术技能大赛中荣获“公诉人业务优秀选手”称号;1名干警在云南省第七届十佳公诉人业务竞赛中受省检察院通报表扬;1名干警在大理州检察机关首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标兵”称号;1名干警在大理州检察机关2025年检察信息写作竞赛中荣获“一等优秀检察信息”;在2025年机关企事业单位年轻干部公文写作活动中,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先进组织单位,1名干警受通报表扬。
15.深化从严治检铸牢纪律“净化器”。严格执行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32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检务督察16次,全年无干警违纪违法情况发生。总结的“以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深度衔接倒逼案件办理质效提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局采用;总结的“做深做实追责惩戒与警示整改,一体推进‘三个管理’和责任落实”典型经验在检察日报登载。
16.抓实“三个管理”激活办案“新引擎”。建立“周通报、月分析、季总结”工作机制,开展分析研判12次,形成质效分析报告16份;办理案件流程监控58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3份;制定《祥云县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等制度,对办结的所有案件开展自查,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85件,配合上级检察机关开展案件评查30件,无瑕疵案件或不合格案件。“全流程精细化案件管理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案管办和省检察院采用。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14018101.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51513.41元,占总收入的97.3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66587.60元,占总收入的2.6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08195.63元,下降2.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581.95元,增长0.45%;其他收入减少468777.58元,下降56.1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其他收入减少是本年度辅警经费、司法救助经费、县烟草协同办案经费较上年大幅减少,其他收入减少大于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导致收入合计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14090450.53元。其中:基本支出11982237.80元,占总支出的85.04%;项目支出2108212.73元,占总支出的14.9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4626.30元,增长1.0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4334.73元,增长2.96%;项目支出减少199708.43元,下降8.65%。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补发2024年7-12月基本工资调标增资部分及跨年工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标、职务晋升、工资晋级晋档,本年新招录2名干警,工资津贴补贴增加,社保缴费基数增加;二是本年度发放1名已故退休干警丧葬抚恤金,上年未发放,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办案业务费及业务装备经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减少,基本支出增加大于项目支出减少,导致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祥云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82237.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777869.22元,占基本支出的89.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04368.58元,占基本支出的10.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祥云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08212.7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其他人员支出85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合同制司法警察履职支出;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1633647.72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相关支出;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347441.01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及其他补助办案的相关专项经费支出;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42124.00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51513.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8%。与上年相比增加60581.95元,增长0.45%,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632486.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1%,完成年初预算的136.84%。主要用于保证机构运转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及办案相关支出和购置装备设施等需要;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度补发在职人员2024年7-12月基本工资调标增资,在职人员职务晋升、工资晋级晋档,新招录2人,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险缴费增加;二是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6081.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4%。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晋级晋档,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省财政根据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据实追加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12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完成年初预算的76.34%。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根据资金使用情况收回额度。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817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1%。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晋级晋档,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省财政根据公积金清算情况增加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9722.00元,决算为95831.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5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7234.17元,下降41.23%。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9722.00元,决算为95831.8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3258.17元,下降39.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76.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976.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9722.00元,支出决算为95831.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5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7234.17元,下降41.2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9722.00元,决算为95831.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一是严格执行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保养、车辆仅仅用于办案,有效的控制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二是上年发生公务接待支出,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3258.17元,下降39.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76.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保养费用较上年减少,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8018.58元,比上年减少152119.17元,下降12.0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规定,办公费、差旅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保障机关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祥云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8180678.68元,其中,流动资产540513.23元,固定资产7533804.5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6360.9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23270.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97695.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0项,账面原值240578.8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9653.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8767.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0886.3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9631.7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9159.7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3表-公开15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内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其他收入:省财政拨款之外的收入。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决算公开附表 .pdf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决算绩效自评报告.pdf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2025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