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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6-08-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监察机关调查终结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

6.对于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

7.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锚定大局勇担当,在护航苍漾发展中强化履职保障

筑牢平安漾濞“防护网”。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在突出位置,全方位织密平安漾濞防护体系。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巩固斗争成果。深化反腐败协同治理,加大职务犯罪打击力度,筑牢廉洁防线。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检融综治”“两进三下”工作,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及“矛盾风险精细化源头治理攻坚行动”。推进“检润苍漾”工程,深入9个乡镇开展法治宣讲,发布覆盖民法典、宪法、反诈及侨界权益保护等专题普法信息,让法治建设向基层延伸,扎根苍漾大地。

当好民生保障“守护者”。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用检察力度与温度增进民生福祉,守护群众切身利益。紧盯“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打击售卖不符合安全标准、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立足苍洱一体化保护治理,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聚焦民生痛点,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子”。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助力劳动者“薪”安无忧。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坚持惩教结合,启动“青蓝护未·暮色检影”帮教行动。聚焦因案致困群体,为困境家庭送去“及时雨”。严格落实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群众来信来访均依法妥善处理,让群众诉求有人应、权益有人护。

激活法治护航发展“强引擎”。精准聚焦县域经济发展痛点难点,以法治力量护航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以“检助发展”工程助力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主动对接企业司法需求,实现办案与护企并重、惩治与服务同行,全力营造稳定公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坚守公正践初心,在深化法律监督中守护公平正义

坚守客观公正,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坚持公正与质效并重,以精细化办案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制定《漾濞县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办案指引(试行)》,实现类案同处、治罪与治理并重,总结提炼的《彝路检守》文化品牌获评“云南省优秀检察文化品牌”。

保障合法权益,做强民事行政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既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又承载着督促依法行政、规范履职的检察职能,聚焦监督重点,以精准监督破解民事行政领域监督难题。构建起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良性互动的法治生态,以刚性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守好公共利益,做实公益诉讼检察。立足县域实际、聚焦重点领域,纵深推进公益诉讼监督,做好守护苍漾大地公共利益与民生福祉的坚实盾牌。凝聚监督合力,激活履职效能,建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发挥人大、政协、公益诉讼监督合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联合县残联制定建立“检察+残联”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办结“共享单车占用盲道”案件,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实“黑惠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滇西抗战”“闲置校舍”等专项行动,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助力保护滇缅公路漾濞段文物和文化遗产,案例获评全省典型,案事例经验《为滇缅公路“正名”》被《检察日报》头版刊登、获评全国检察“网络正能量精品”,《从“史迪威”到“滇缅”》获评全省“优秀检察办案故事”。

(三)从严治检强根基,在淬炼检察铁军中夯实履职根基

强化政治建设铸忠诚。政治建设是检察队伍建设的灵魂,始终坚持在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以坚定政治忠诚筑牢检察履职思想根基。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依托“三会一课”深化“第一议题”学习,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党建业务“一盘棋” 实干担当“一条心” 基层小院也有“大作为”》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典型事例。

提升专业素养强本领。专业能力是检察履职的核心支撑,聚焦素能提升,以“检能提升”工程培养锤炼干警履职尽责过硬本领。深化“三个管理”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核心要求,制定《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全面检查2024年以来办理的案件,提炼了《全检无“漾”》案件质量管理“一院一品”典型事例,守牢办案质量、办案安全底线。深化数字检察赋能,“终本执行专项监督”模型应用在全省作经验交流。开设“漾检学堂”,干警登台授课,在交流分享中素能得到全方位提档升级。

深化正风肃纪树形象。坚持从严治检不松懈,以严实作风树立队伍良好形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一岗双责”,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谈心谈话、政治家访开展队伍分析研判,优化人岗适配,激发队伍活力。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扎实开展“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主题实践活动,专题学习,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推进清廉漾濞检察单元建设,制定《正风肃纪十项措施》和集中纠治违规饮酒“四个一”措施,强化干警纪律意识,实现队伍零违纪违法,以清廉底色彰显检察担当。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9111924.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84324.63元,占总收入的94.2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27600.00元,占总收入的5.7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4239.18元,下降2.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4387.18元,下降2.7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9852.00元,下降3.63%。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8月退休1人、12月退休1人,7月新招录1人、9月新招录1人,人员较上年变动较大,故人员经费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其他收入中2025年较2024年减少县烟草拨入两烟打假工作经费20000.00元。综上两个原因导致本年度收入合计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9070258.63元。其中:基本支出7183713.76元,占总支出的79.20%;项目支出1886544.87元,占总支出的20.8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6264.74元,下降1.9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1229.82元,下降1.12%;项目支出减少95034.92元,下降4.8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2025年8月退休1人、12月退休1人,7月新招录1人、9月新招录1人,人员较上年变动较大,故人员经费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2025年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项目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83713.7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08042.39元,占基本支出的86.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5671.37元,占基本支出的13.58%。人均情况为312335.38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86544.8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检察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宣传资料印刷费用、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84324.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4%。与上年相比减少244387.18元,下降2.77%,完成年初预算的131.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7366608.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1%,完成年初预算的140.72%。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检察业务办公办案所需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检察监督项目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开展检察业务办公办案所需的人员经费因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等因素进行预算调整,导致预决算出现差异。

5.教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5912.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完成年初预算的98.34%。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纳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因人员变动等因素进行预算调整,导致预决算出现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2058.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完成年初预算的88.00%,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纳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因人员变动等因素进行预算调整,导致预决算出现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97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完成年初预算的97.31%。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因人员变动等因素进行预算调整,导致预决算出现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00.00元,决算为71903.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3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1311.92元,下降78.42%。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决算为71903.3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1.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9250.23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8096.69元,下降57.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65.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965.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71903.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3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1311.92元,下降78.4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决算为71903.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5年严格执行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来访人员均使用工作餐,故导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二是2025年未购置车辆,以及持续规范公车维修保养、保险、加油等服务的采购,贯彻过紧日子要求,故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59250.23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8096.69元,下降57.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65.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965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5年严格执行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来访人员均使用工作餐,故导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二是2025年未购置车辆,以及持续规范公车维修保养、保险、加油等服务的采购,贯彻过紧日子要求,故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4辆执法执勤用车保障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维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3777.37元,比上年减少147970.97元,下降18.69%,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按照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控支出,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维护日常办公办案运行所需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培训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3313128.35元,其中,流动资产371524.60元,固定资产12458204.0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83399.7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97795.6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66485.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6801.3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7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2041.3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879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3835.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漾濞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决算公开附表 .pdf.pdf

漾濞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决算绩效自评报告 .pdf

漾濞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2025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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