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作出的决策部署,是当前检察机关首要的政治任务。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第五党支部所辖第一、二、三、四检察部,作为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的主要刑事检察业务部门,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检察职能。开展教育整顿以来,党支部所辖业务部门全体同志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检察担当,全身心投入检察机关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力克工学矛盾、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将教育整顿的精神和要求入脑入心,让三大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着力两手抓、两手硬,队伍精气神明显提升。
一是精心组织学习教育,“三大主题”入脑入心。
党支部及各刑事检察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严格落实院党组和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学习教育环节安排部署,紧贴工作实际,细化研究安排学习科目、学习重点、学习时间、学习方式,对集中学习、小组学习和个人自学任务进行科学分解,对领学人员、交流讨论等内容以及学习需要达到的效果和目的进行提前谋划。通过不同形式组织检察人员参与全州政法队伍政治轮训6次,参加院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4次,组织读书班集中学习讨论15次、党小组组织部门人员学习12次。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训词精神,精心研读《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著作、文章,精心研读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整风”运动中发表的《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三篇论著,专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等,不断深化主题教育,补足精神之钙;通过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开展“8.23”“1.15”“7.27”及孙小果案等警示教育,在全体刑事检察人员中再次敲响警钟,形成警醒;组织刑事检察人员参加政法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学习唐顺保、张子权、张桂梅、段启功等英模事迹,学习他们无私奉献、敢于奉献的可贵精神,夯实信念之基、信仰之基。

二是克服困难、抓住点滴时间,毫不放松检察业务及司法办案工作,“以学习促效率”提质增效。
2021年3月份以来,州检察院第一至第四检察部在总结提升刑事检察业务提质增效、全面完成各项刑事检察综合业务的同时,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0件,审结各类案件49件,出庭支持公诉15件,审讯犯罪嫌疑人15人,召开检察官联席会6次、讨论重大疑难案件11件,听取汇报并指导基层检察院办理案件20件次,与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及办案人员会商研判案件41件,与行政机关召开工作联席会5场次。办案中通过不断深化对整顿教育“三大主题”的深入学习领会,将严格办案、公正司法贯穿案件审查及讨论研究全过程,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做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学习刑事检察人员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加强,检察官办理案件、联席会讨论案件及对下指导案件质量效果明显提升。通过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方式提升案件办理公信力,州院办理的一起正当防卫不起诉案件、二次醉酒驾驶抗诉改判实刑案件等一批刑事案件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结合教育整顿及开展“我为群众做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第五党支部及时召开支委会和部门负责人工作联系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为民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准备在近期启动“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校园”“国家安全日法治宣传”等为民服务活动。并紧紧围绕检察业务研究制定“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野生动物保护、长江洱海流域禁捕专项立案监督”“危害民生民利专项立案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监督”等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检察司法工作中感受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以党建“三会一课”带动教育学习,支部工作活力进一步提升,党员模范作用进一步强化。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第五党支部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作为这一次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克服“工学矛盾”的最大动力,将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纳入“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进行统筹安排,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带头学,党员同志表率学,非党干警和聘用制人员积极学,形成支部带动、全员参与的良好学习氛围。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启动以来,党支部先后召开支委扩大会议3次充分研究部署学习教育活动,确保学习教育的质量效果。每一次学习均在“云岭先锋”签到和发布会议纪要,党支部在“云岭先锋”活跃度显著提升,非党同志和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学习活动50余人次,基层党组织的感召力进一步增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明显提升,学习效果明显改善。
转自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