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大理州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学习教育环节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支部工作各环节,多形式带动非党同志共同学习,取得明显成效。
确定学习内容 主动全面学

根据院党组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的学习内容抓实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云南省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忏悔录》等必学篇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体同志不断提升主动学习意识,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明晰教育对象 全员参与学

落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对象要求,坚持支部书记负总责,支委会抓落实,党员同志和支部所属部门非党同志全员参与,确保学习教育环节一个也不能少、过程一个也不能减,引导全体同志自觉参与学习教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上来。为有效安排学习时间,解决工学矛盾,经支部全体党员讨论决定,开启“夜学”模式,天天学、重点学,坚持每天19:00—21:00、每周周六周天10:00—12:00集中学习,做到抓紧时间学、学在日常、学用结合。
创新方式方法 形式多样学

领导干部带头,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崔庆林,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策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学习教育,支部书记殷兰珍、副书记杨妮莉主持学习,有效带动全体同志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党员同志轮流领学,做到人人参与、个个领学,激发学习热情。为确保学习取得实效,集中学习后半段时间开展交流讨论,党员同志积极发言,把自己摆进去,交流听取检察长讲党课,参加政治轮训、警示教育、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的心得体会,全体同志共同学习、相互促进。通过学习组织知识测试、结合各自工作岗位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进一步强弱项补短板,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成。
强化政治责任 内部监督学

始终强化政治责任,把学习教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牢,严肃学习教育各项纪律,督促全体同志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因公务时间冲突等不能参加学习的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由本人向支部书记报告,事后由宣传委员及时帮助补学;支部所属办公室和财务装备部各有一位同志因休产假不能参加学习,由部门负责同志“送学上门”帮学,确保不漏一人。

转自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