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5日,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印发《大理州检察机关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工作方案》,对案件交叉评查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全面启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工作,15个评查组130 名员额检察官将集中力量,在规定时间内对1040件重点案件进行交叉评查。

根据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聚焦重点,把顽瘴痼疾整治作为重中之重,多次进行研究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决定把“执法办案部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到位、监督虚化、监督失守,综合行政(业务)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标准不高、执行力不强等问题”作为整治顽瘴痼疾的“自选动作”,成立专班,以案件评查为抓手,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整治顽瘴痼疾,有力提升执法办案公信力,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此次案件评查,采取州检察院重点评查、各县市院交叉评查、依托评查系统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决定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改变定性、撤回起诉、判决无罪等“五类案件”列为重点评查对象,从法律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执法办案效果、办案人员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评查。通过评查,旨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公正司法和监督制约长效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交叉评查工作安排部署中,州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崔庆林要求:一是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案件评查的重要意义,认真查找问题,勇于自我革命,推动教育整顿深入开展。二是务必压实工作责任,州院教整办要加强组织领导,各评查组、评查员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严守工作纪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高质量完成评查任务。三是务必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评查工作情况每周报送制度,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报告。

下一步,州检察院将按照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梳理分析评查发现的问题,对个性问题及时整改,对共性问题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以查促改坚决整治顽瘴痼疾。
转自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