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大理州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五届五次执委会议在苍山饭店召开,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永华应邀出席会议,并作“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暨检察官驻会制度解读”专题培训。

会议审议了执委会相关工作报告,对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授牌。州人大副主任、州工商联主席、州总商会会长洪云龙多次在工作报告中肯定了检察机关和工商联的协调联系机制和工作成效。

长期以来,大理州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着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会上,杨永华结合检察机关司法工作实践,围绕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协作配合,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主题,与执委会代表及民营企业家作分享交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担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检察机关要自觉履行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打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是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协作,为民营企业做实事、求实效。
检察机关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检企互动,与州工商联建立工作机制、设立工作联系点、搭建检企联系平台,有效促进工作开展。同时,采取形式多样的措施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司法需求,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切实提升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水平。
三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坚持依法打击与依法保护并重,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更好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强化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发展环境。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增强服务全州经济发展的主动性。

杨永华指出,民营企业要取得更大发展,必须有一个公平充分的竞争环境,而公平充分竞争环境的形成离不开法治引领保障。检察机关要主动作为,切实履职尽责,高度关注民企法治关切,为民企发展提供更加全面精准、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司法产品,努力为大理州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优质的法治营商环境。

杨永华表示,大理州检察机关将与工商联进一步拓展合作深度,协力搭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共赢之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加大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力度,拓展服务保障的深度,提高服务保障的精度,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利的司法保障。
转自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