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
关于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公告
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现向社会公开顽瘴痼疾整治内容,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顽瘴痼疾整治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
(二)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
(三)检察人员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
(四)检察机关或检察人员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问题;
(五)检察机关或检察人员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问题;
(六)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
(七)检察人员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八)检察人员庸懒散作风不实的问题;
(九)执法办案部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到位、综合行政(业务)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
二、举报原则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受理方式
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6月15日
电话:0872—2316923、0872—2316963
邮箱:dlzjcywzgj@126.com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小关邑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教育整顿办
邮编:671000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感谢社会各界对大理州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大力支持!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