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上午,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着力打造法制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着力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服务新发展格局。
当前,全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正在深入开展,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坚持开门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抓整顿,问需于民,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民企走访调研,结合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机制,推出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切实把保护和服务民营企业作为检察机关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从协作机制建立、检察司法保障、相关工作等方面对服务保障工作进行细化。重点从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强化涉民营企业民事检察监督、妥善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抓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加强涉民营企业公益诉讼工作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结合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深入推进,全州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围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促进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运用法治方式、法治思维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引导依法规范充分发展,有效防控重大法律风险,确保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推动大理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