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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让无碍变有爱!大理州检察院率先探索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时间:2021-05-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有8500万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人口,另外还有2.5亿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全社会成员对无障碍环境有着巨大的需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障碍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我们要高度重视”。

  

  

  2019年7月,截瘫之家创始人文军到大理考察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时,因为无障碍通道被私家车辆阻塞而选择从旁边的某酒店绕行,结果却从酒店的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处跌落身亡,引起了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以此案为契机开展排查大理市范围内无障碍设施因侵权导致不能正常发挥功能的调查活动。经过排查,发现大理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对滞后,与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不尽匹配。有的地方盲道建了不少,但在施工过程中却未按标准进行建设;有的地方盲道大量被侵占,成为了“忙道”。

  

  通过摸排筛选、评估研判、现场取证,州检察院从中选择供电企业、公交企业侵占盲道和大型商场对内外部环境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等立办3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依据民法典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的规定率先探索适用民事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形式向侵权主体发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盲道正常使用功能,为视觉障碍群体提供出行方便出行安全的检察建议。

  

  为切实保护弱势群体平等参与社会各项活动的权利,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2021年5月18日州检察院举行“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民事诉讼诉前程序”听证会。

  

  听证会由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承办检察官杨永华主持。听证员分别由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5人担任。相关涉案主体住建部门、残联、法院以及三家企业的相关人员参加听证。

  

  杨永华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要求的听证程序组织听证。经过听证,三家企业认可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表示将按照检察建议的内容在时限内进行全方位的排查整改。听证员集体评议并出具了评议意见:一是对检察机关此次监督活动给予高度评,认为此次专项监督活动将极大地推动大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二是认为检察机关着力点精准,有侵权事实和侵权后果,并有严密的法律条文支撑,三家企业应当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进行整改,共同推进大理无障碍环境建设;三是认为检察机关采用民事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形式非常好,既合理合法又高效便捷,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体现法治柔情,做到了宽严相济,建议进一步推广。

  

  会后,杨永华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大理现在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总体水平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无障碍环境建设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收到检察建议的三个单位要认真落实检察建议的内容,州残联也要认真履行这方面的责任。

  二是大理州检察机关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拓展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的精神、法治的力量、法治的行为,依法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下步,将加大监督和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法律实施的力度,以公益诉讼检察方式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为百姓大众办好事。

  三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十四五”蓝图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我们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服务事业大局,满足适老化社会需求,助力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促进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建设。

  

  

  

  转自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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