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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平正义“看得见” 司法救助暖民心
时间:2021-06-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办案质效,68日,大理州人民检察院采取便民利民措施,深入案发地南涧县南涧镇东涌村委会,对刑事被害人家属罗某良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举行公开听证,拉开“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的序幕。 

  听证会由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著逵主持。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委政法委领导、律师代表、村委会干部代表等 7人担任听证员,并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12名村民作为旁听人员参加听证。

  案情回顾 

  202062日,被害人罗某花在向同村的被告人李某索要4万元借款过程中被李某杀害。李某家庭经济困难,对受害方无民事赔偿能力。州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将该线索移送第十检察部后,杨著逵作为承办检察官带领办案人员多次深入被害人家庭调查走访。经了解得知,罗某花家庭因病因残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家庭收入来源主要是种植玉米、烤烟及零星务工。她的被害对于原本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其丈夫罗某良需要照顾患肢体贰级残疾的儿子和赡养与其共同生活的82岁岳母,还要偿还信用社被被告人李某借去的4万元贷款,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办案检察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按照 “精准监督、精准救助”的工作思路,第一时间开展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提高救助案件的透明度,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举行公开听证会并开展以案释法。

 

  听证会上,杨著逵介绍本次听证会的议题、国家司法救助的意义及案件的基本情况,申请人陈述了申请理由。听证员在听取案件介绍后,围绕案件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及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监管等问题展开评议。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申请人罗某良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检察机关应予以司法救助。大家对州检察院通过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切实解决被害人实际困难,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司法人文关怀给予充分肯定。

听证员 

 

  杨著逵总结公开听证会并提出三点意见:一要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对法律有敬畏之心,对生命有敬畏之心,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二要以诚相待,相互沟通。夫妻双方对家庭财产及债务均享有决定权、知情权和同意权。本案中被害人罗某花将高额贷款借给被告人李某使用,其丈夫罗某良不是十分清楚,并且不阻止,导致亲人死亡、借款无法要回的悲剧,教训深刻。三要因户施策,精准帮扶。把享受扶贫产业发展的贴息贷款借由他人使用酿成惨案,警示我们要专款专用,加强对扶贫产业政策的跟踪问效,增强帮扶效果。州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和泉也针对构建邻里和谐关系对在场人员作法治宣传教育。 

  通过公开方式审查司法救助案件,到救助申请人所在地进行公开听证,让司法救助在阳光下运行,有助于将司法救助、法治宣传教育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引导群众学法守法,以和为贵、以邻为善、以德为先,为建设美丽乡村贡献检察力量,达到公开听证一案,教育警示一片的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大理州检察机关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司法救助作用,从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入手,建立完善控申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司法救助线索信息共享机制和领导包案制、首办责任制。强化主动救助意识,司法救助工作由“被动申请”转变为“主动发现”,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2件,发放救助金12.3万元,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真抓实干为民解忧,让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转自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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