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查纠整改工作成效,促进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责任再压实,6月10日下午,大理州检察院召开队伍教育整顿第三轮自查事项填报工作动员会,对第三轮干警自查事项报告填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崔庆林主持,全体检察人员、部分离退休干部参加。
会议再次组织学习《大理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实施细则》,崔庆林详细解读了坚持的原则、政策适用的范围、自查与被查的界定、“四种形态”的适用情形等精神,总结首轮和第二轮填报工作情况,对第三轮填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受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永华委托,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做好组织发动。切实增强自查自纠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刻理解“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精神实质和出台的良苦用心,抓住最后机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提交第三轮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
二是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 班子成员要带头思想发动,带头讲解政策,带头自查自纠,秉着对组织负责、对干警负责的态度,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谈心谈话,强化分析研判,关心关爱干警,帮助消除思想顾虑,促使有问题的干警争取自查从宽。
三是聚焦重点问题,进一步深入查纠整改。发扬自我革命、自我革新精神,对标对表“六大顽瘴痼疾”深刻自我检视和查摆存在问题,查摆问题杜绝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确保彻底查纠整改,做到轻装上阵,以良好精神风貌投入工作。
四是把握时间节点要求,进一步查缺补漏。端正态度,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蒙混过关思想,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提高填报工作的规范性。工作专班要及时梳理汇总,确保材料规范齐全,统计数据精准,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第三轮填报工作。

转自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