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大理州检察机关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安排部署,在省第十一驻点指导组的指导帮助下,不断巩固学习教育环节成果,坚持把顽瘴痼疾整治作为教育整顿的重要抓手,从强化学习教育、明确政策指引、深入思想发动、持续政策宣传、抓实谈心谈话、开门搞整顿、以案促改和督导指导反馈问题整改上发力,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真查真改。特别是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坚持“查改治建”一体推进,紧紧围绕“七大顽瘴痼疾”整治重点,分类逐项制定实施方案,构建形成顽瘴痼疾整治方案体系,紧盯“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重点任务,组织全州所有在职在编检察干警和离职检察人员深入自查自纠,并综合运用举报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智能化数据排查、队伍建设巡查等“七查”方式,深入排查掌握违纪违法问题,对顽瘴痼疾进行大排查、大清理、大起底,真正把顽瘴痼疾整治到位。
截至目前,按照中央、省州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安排部署,通过自查自纠、组织查处等方式,综合运用“七查”工作措施,分别对“政法干警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政法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政法干警违规参股借贷”“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法院检察院人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等中央和省明确的“七大顽瘴痼疾”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同时,深入开展整治在“七大顽瘴痼疾”排查中暴露出来的醉驾、酒驾等案件办理方面的顽瘴痼疾以及其他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和管理漏洞等顽瘴痼疾问题,并开展了强有力的整治查处,取得了较好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国和省州教整领导小组和上级检察院要求,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第十一驻点指导组的有力指导下,持续发力,精准发力,确保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取得丰硕成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转自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