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4月28日,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了第二次集体(扩大)学习。

本次学习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围绕中央扫黑除恶斗争第20督导组下沉大理州督导反馈问题及要求,通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全体参会人员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与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自觉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第20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力推动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取得让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永华认真听取参会同志作的主题发言后,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就如何落实整改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下沉大理州督导反馈问题及要求,持续发力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四点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要从政治的高度深化认识,要从人民的立场深化认识,要以时代的眼光深化认识。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
要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步骤安排和总体目标;要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和打击重点;要明确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
三、进一步聚焦问题导向,推进督导整改,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要聚焦中央第20督导组下沉大理州督导反馈问题及要求,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这6个方面的问题,严格按照督导整改方案整改落实。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升队伍素质,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要进一步加强和充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班子、专门机构和办案力量;要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建设;要加强办案经费和相关工作的保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杨永华检察长强调:全州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一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批示和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主题发言






本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至州检察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扫黑办全体成员、扫黑除恶专业办案团队全体成员。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
政治部供稿
机关党委编辑